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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饮水源地治污在行动 三家养猪场被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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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2 0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海丰县对位于该县青年水库饮水源地保护区内的3家非法养猪场进行依法拆除,涉及面积1700平方米。海丰县相关领导在现场检查时要求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狠下决心,大力推进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本次清拆行动由该县海城镇委、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组织人员出动挖掘机拆除了3家非法养猪场的猪舍等养殖设施。


  今年5月中旬,海丰县出台了莲花山饮水源地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决定分四个阶段整治来自违规种植桉树、开办养殖场及餐饮业的污染源,并力争在11月30日前向人民群众展示整治成果。据相关部门调查,莲花山集雨区内有126户养殖户。按“方案”精神,“凡经环保、工商部门确认为污染水源且没有办理报批手续的养殖场,必须在半年期限内依法落实停电、停水、停检、停购及其他相关整治措施”。


  在本次清理行动中,海丰县相关领导再次指出,要继续加大力度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等位于水源地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抓好污染行业的关闭取缔和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关闭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防止关闭取缔的行业死灰复燃。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根治水源地环境污染,确保人民饮水安全。(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洪笳荣 通讯员 余作明 林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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