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陆丰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郑佳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希望与会的同志对提请任免的人选进行认真审议,站在陆丰全局的高度,投好神圣的一票。
陆丰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蔡朝东主持会议,并代表主任会议提请人事任职议案。
陆丰市委副书记、市长邱晋雄和市法院领导列席会议,并向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同意接受陈俊鹏同志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同意接受曾学武同志辞去市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同意任命郑海陆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同意任命吴焕义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并为两位同志颁发任命书。
会上,陆丰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郑海陆代表新任职的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随后,蔡朝东作了总结讲话,希望被任命的同志珍惜机遇和舞台,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珍惜人民的信赖和期盼,在学习创新、团结奉献、廉洁干事上作表率,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开拓进取,出色地完成组织和人民交给的重任,向组织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实现陆丰跨越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记者 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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