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海丰县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该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科学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两年多来,该县共印发法制宣传资料11.2万份,设立法律咨询点84个,制作法律宣传栏140个,出动宣传车920辆次;县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村民举办法制讲座1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县、镇两级化解民间纠纷1300多起;全县普法教育人数达60多万人(次);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5个,黄羌镇坑联村等10个村(居)委被省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梅陇镇梅陇村被授为全市唯一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记者 陈善可)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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