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陆丰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使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医疗得到有效保障。截至目前,该市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0万元,其中城镇医疗救助金5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金109万元,有15065人次得到救助。
该市对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建档,核查和重新申报,并以村、社区为单位,逐户核查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定期审核、及时调整。与此同时,该市还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型、分层次,对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帮助他们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陈建深)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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