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海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郭利通
“和事佬”的善心与耐心
“儒雅谦和,书生气质”,这是采访海丰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郭利通时的第一印象。然而,言谈间,我们又至深感受到他那“书生”形象下冷静、缜密、不怒自威的精气神。2011年,其所在的立案庭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集体三等功;2012年,他本人获市法院“十佳标兵”称号。问及在基层当好法官的体会,郭利通说,基层调解工作,有许多鸡毛蒜皮事,非常考验人的耐心和细心,还要能够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站到了一线的“一线”
郭利通现在立案庭主要负责诉前联调、立案调解、审查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等工作。作为窗口唯一的一名立案法官,压力可想而知。“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诉前联调和立案调解上,就案件调解进展需要和书记员积极沟通。通过安排书记员协助法官对窗口立案材料进行把关,安排专人运用业务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并负责将案卷材料移交审判庭,我们的立案审查速度明显加快。”郭利通说,自2011年诉前联调办公室成立以来,开展这项工作,海丰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延伸,进一步加强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配合,最大限度调动起司法、行政、社会团体、基层组织、行业组织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从而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郭利通介绍,将诉前联调、审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对来诉的矛盾纠纷,通过联调单位、特邀调解员以及法官等各方力量进行依次过滤,达到功能互补、先后呼应、无缝对接,确保矛盾纠纷不会处于无人管、无人负责的空白状态,同时也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诉前联动不仅可减轻法院的案件压力,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经济、快捷,且非对立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郭利通说。
诉前联调是当前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方便快捷、灵活高效以及不收取费用的优势和特点。郭利通庆幸自己站到了这一新举措的一线。
善心、耐心、恒心
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相当部分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纠纷。郭利通深知,如果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而是简单一判了之的话,虽然法官可能省时省力,但当事人往往心结未解,不利于农村基层的团结稳定。
“‘调解’往往比‘判决’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对于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效果会更圆满。”郭利通说。他一再强调耐心是法官重要的品质之一。“从起诉人立案咨询、递交起诉材料,对普通群众来说都是一个比较枯燥的传递‘法律条文、调解理念’的过程。”“即使对一些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小额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等简易案件,也要耐心地说服当事人调解结案,减少当事人诉讼时间,节约司法资源。你没有耐心,他就会觉得你摆官架子,不信任你。”现在,由于承担立案庭的日常工作,涉及面大,业务强度高,加班加点工作对他来说已是家常便饭。
他曾参与的一起农场承包款纠纷案件,由于恰逢农忙季节,加上被起诉人有意躲避,工作人员无法与被起诉人见面。鉴此情况,郭利通所在立案庭组成联调小组,专程前往开展诉前联调。工作人员在村干部的配合帮助下,几番周折才找到被起诉人,并进行了座谈。由于被起诉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工作人员的来访有所抗拒,调解一开始就很不顺利。被起诉人情绪激动、态度强硬,并以渔场水质遭污染、渔产欠收等理由,表示不愿支付承包款。针对此情况,郭利通意识到要深入推进调解进程,必须从创造互谅互解开始入手。于是,郭利通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听取被起诉人的渔业生产情况和实际困难,并由农场方面介绍大范围拖欠承包款将对企业的整体经营带来的严重影响。“经多次调解,最终说服他们依照承包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此次调解,既保护了该农场的企业经营安全,也平息了村民的民事纠纷,为当地渔业生产创造一个稳定发展的生产经营局面。”郭利通说,对于婚姻争端,郭利通更认为更要下足功夫当好“和事佬”。因为这些案件更多琐碎,更考验法官的耐心。
在农村基层,部分村民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办案过程中,法官们常常会遇到和村民讲法讲不清的情况。碰到这类情况,郭利通却往往都能处理得得心应手。“我小时候就有过在农村生活、读书的经历,在考读法律专业之前,我的大学本科读的是农学专业,特别能体会他们心里的念想。”郭利通说,曾从事司法工作的父亲对他影响很大,出生于海丰的他对这片土地抱有浓厚的情感,对寻求法律帮助的村民们的处境也能感同身受。
在一起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婚后生育三名女孩,女方婚姻期间经营一间个体商店,由于感情缺乏信任,双方经常发生吵闹,女方家人多次到男方家庭争吵。郭利通和工作人员从劝和入手,多次与双方沟通。双方认为婚姻感情破裂,基本同意离婚,由女方抚养其中一名女儿,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及补偿问题存在分歧。女方要求男方补贴女方5万元,个体商店由女方个人经营。男方同意生活上给予女方一定补贴,但认为女方提出的补贴数额过高,超出本人承受能力,且男方提出个体商店属双方共同财产范围,离婚时依法应进行分割。由于男方坚持自己的调解方案,态度强硬,双方出现较大分歧。为打破僵局,郭利通转换思路。在他的法、理、情交融的疏导下,双方愿意接受他提出的方案,最后双方调解离婚。
案件不断发生,调解仍在继续。对郭利通来说,能够延续父亲曾经走过的“司法为民之路”,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这就是他一生中做的最大的善事!(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孔令滨 通讯员 张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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