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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推动县城“四化”完善城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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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10: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海丰县公用事业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整个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关注全市民生,促进经济稳步增长,保持社会稳定和谐,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核心,增强服务意识,突出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
  海丰县公用事业局是经上级批准成立的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于2009年5月份正式挂牌运转。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市政管理股、园林环卫管理股、市政工程技术股,下辖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县城路灯管理所、海丰县城市排水管理所、海丰县垃圾处理管理站、县城客运三轮车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县城地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设施建设和维护、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及县城客运三轮车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该局以“推动创新发展、建设幸福海丰”为目标,以城市“四化”建设管理转型升级、提升县城形象为着力点,根据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现状,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做好职能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推进县城市政综合管理再上新台阶。
  该局把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作为惠民工程来抓,精心规划,科学施工,促使市容市貌大改观。至目前为止共投入资金近亿元,完成了海紫路(公平至城东段)路灯建设、红城大道第一期改造,龙津河两岸景观改造、北三环LED路灯建设、二环南路改造、三阳路建设、南二环30米大道建设、二环路隔离栏设置及部分支干道路灯配套等工程;完成了红城大道2至4期改造工程设计、县城西排洪沟、西南片排洪沟改造和人民西路改造的前期工作。同时拟定了《海丰县道路照明设施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改造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定。春节前可完成红城大道第二期改造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卫生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打造一个美丽干净的新县城,海丰县委、县政府对县城环境卫生工作高度重视,确定今年为“环境卫生整治年”,根据“环境卫生整治年”的工作部署和县城“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实施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并设立了综合执法队,对6条“文明示范路”先行先试,做出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占道经营整治按照“文明示范路”的管理标准实行严格管理,基本实现文明经营、货不占道目标;环境卫生整治采取“强化路段责任,经费质量挂钩”的办法,投放垃圾桶160个,配备吊桶车3部,按时间按路段落实,达到保洁要求。
  该局成立以来,多次受上级表彰:2010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海丰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11年被县政协授予“海丰县承办提案先进单位”;2012年被县政协授予“海丰县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县元宵文化巡游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海丰县2012年庆元宵文化巡游活动优秀组织奖”。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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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11: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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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切实解决脏臭的难点:根除环卫工在垃圾堆旁、垃圾中转站随意挑拣垃圾、堆积剩饭、剩菜垃圾於街路旁。
其二:不能把公路人行道出租给大型企业使用占道。
发表于 2013-10-9 16: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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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一直没有解决 尤其在联安路口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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