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我市今年的工作部署,确定建设首批药品平价商店17家,其中城区6家、海丰3家、陆丰6家、陆河2家。目前,各药店已开始按要求或借鉴试点地区的做法进行平价药品专营区或专柜的布置。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以来,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人社、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通过调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汕尾市药品平价商店建设方案(试行)》,明确我市药品平价商店建设的相关工作规划,公布药品平价商店建设的资质条件,公开接受社会零售药店的申请,本着积极稳妥、保证质量、扎实推进的原则,经过对各自愿申请的零售药店的资质审核,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和征求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并最终确定我市首批药品平价商店的数量。(记者 吴广廉)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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