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丰县云岭工商部门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转办的一起电器消费纠纷后,连日多次派工作人员协助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据介绍,消费者葛先生来电反映其于去年1月6日在海城镇某电器店购买一台价值1330元的电热水器(保修期6年),今年10月中旬电热水器出现故障,经维修人员检测认定为内胆破裂漏水,无法维修只能更换。但维修人员表示更换一台新的电热水器须额外支付600元,而经销商则以厂家规定为由拒绝为葛先生免费更换。葛先生认为商家绕过保修条款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致电12315希望工商部门协助解决。
在详细了解纠纷实情后,云岭工商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引述相关条文规定,明确告诉该电器店负责人对实行“三包”的商品负有维修责任,对未能修复的,应当给予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同时,工作人员考虑到葛先生想更换其他型号电热水器的诉求,不断做店家的思想工作,最终该电器店负责人同意为葛先生更换了一部全新遥控式的电热水器,葛先生则支付了300元的差额价款。(记者 吴广廉 通讯员 廖文龙)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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