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举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培训班,市工商管理系统和市、县级消委会、市直属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有关负责人以及志愿者代表共58人参加培训。
据了解,我国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迎来第一次修订并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有31处修改,修改内容涉及面广,亮点多,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六个方面作了明确新规定。这次培训重点对“新消法”新内容、新亮点、新目标,包括“强化‘网络购物’消费维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强化经营者义务”、“加重违法经营责任”、“着力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等五个方面进行解读、辅导。(记者 颜远涵 孔令滨)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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