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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6: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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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成立之前,全省各合作区曾多次参与PK争夺扶持资金这一建设项目。为了能中标,汕尾市合作区领导曾派人员行贿评审专家,行贿金额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不等,但行贿资金却并无全送及各评审专家,一部分资金被送礼人员进行贪污私吞。
还有负责合作区施工建设工作的是汕尾市泛华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并不是通过合法的竞标赢得这一建设施工机会的,而是合作区领导利用私人关系聘请的,这么做是因为这样合作区的领导才可以从中牟取该建筑公司盈利上的回扣。深汕尾特别合作区从一开始的筹备、到后来的成立、授牌挂牌等等,已有几年。但合作区管委会里的工作人员依然是调用的关系,在等待转正,正因如此,在合作区施工建设过程中,有关调用人员发现施工评估报告中有问题,所以拒绝在相关评估文件中签字,但合作区领导却逼迫这些调用人员签字,并以不签字就不得正式调入到合作区为由进行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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