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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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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汕尾市政府不作为引起的。
从市政府大园盘沿汕尾大道至奎山桥头不足1000米,挖设一条1米深的地下管道,将雨水泄入奎山河,这应该不难吧?为什么政府连这点小事都不去做?这是什么政府?
还有通港路与公园路交界处,如挖设地下管道将雨水泄入奎山公园湖中,还不到100米,政府为什么不去做?
将雨水泄入奎山河,奎山湖还可以起到冲洗奎山河水道,净化环境的作用!
汕尾市政府连这点小事都不去做,难道不是不做为吗?这就是彻底的官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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