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马兴瑞作讲话,副省长李春生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央在汕尾分会场收看收听。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重质量,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要增强服务针对性,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要加大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要强化工作保障,切实落实好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保障。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开展普法教育和创建法制建设机制结合起来。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并使之做细做实做到位。(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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