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无牌三轮车的建议 王声效
曾经有较长的一段时间,在三轮车主管部门的努力整治下,市区无牌三轮车很少见到,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以来,很多市民又纷纷反映,无牌三轮车上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在家用轿车增加的情况下,无牌三轮车造成市区交通更加拥挤和堵塞,由于许多无牌三轮车不遵守交通秩序,乱闯红灯,横冲直闯,诱发了更多的交通事故。市民颇有怨言,希望有一个比较安全、健康的出行环境。
无牌三轮车该不该禁?从维护我市党政权威的角度出发,从建设法治城市的角度来说,既然我市已经核发一定数量三轮车的牌照,出台了禁止无牌三轮车上路的相关规定,那就要严格执行,对无牌三轮车坚决取缔。不然,有牌照的三轮车主意见最大,因为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他们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缴纳了管理费,而没有向政府缴纳相关费用的无牌三轮车与他们享有“同等”载客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很不公平,因此,他们会质疑主管部门的管治能力,抱怨主管部门不作为,法治城市形象受到影响。管理好城市,维护法治的尊严是“大局”,小部分人以无牌三轮车作为谋生手段,那是“小局”,而且是违法的“小局”。 “小局”应服从“大局”利益,不能放任其存在,应用法律手段和劝说办法促使这些人转型谋生。2013年市纪委制作的纪律教育片在后部分质疑了2013年“城市管理年”我市城市管理的成效,市城市管理局迅速采取了措施,对城南路、文明大力进行了整治,这是好事。整治无牌三轮车上路之乱象也该如此,应采取铁腕手段。以下,笔者对打击和取缔无牌三轮车提些建议:
一、从主观意识上,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这件事可以说是“逼上梁山”的事,非干不可,长点志气,不要让那么多市民质疑城市管治的能力,老是唠叨这件事。最好从领导到执法人员,大家集体签名作出承诺,对查处到的无牌三轮车一律销毁压碎(以前干过),任何人不得说情,任何人不要给查处到的无牌三轮车签发放行,这就是表达一种态度。以后再有谁来说情,大家都有理由回绝。
二、在取缔方式上,查处无牌三轮车不开展“运动战”,不要等到我市有什么重大庆典活动、重大会议、重要领导来我市期间才进行整治,这样市民就会“误判”,认为我们执法在搞“形式主义”,等“运动”过了,违法活动照样可以卷土重来。
三、取缔无牌三轮车要开展“持久战”,用“持久战”对付无牌三轮车主的“游击战”,让无牌三轮车主自觉转型,另谋其它职业。要长期开展整治活动,不定日期,不定时段,不必天天出来执法,但要月月出动执法,每月3-4次,不间断狠狠地整治它二年。执法人员出动执法前,制定行动保密措施,一旦查获无牌三轮车,无情可讲,也不进行罚款,对无牌三轮车一律销毁,直到无牌三轮车在市区销声匿迹。
四、城市管理部门如果在开展整治行动过程中工作经费和人员不足,要尽力向市政府及分管领导请示和向相关部门寻求支持,为整治行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员保障,确保行动顺畅,向市委、市民给出一份美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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