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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一名人民警察知法犯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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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0: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版务管理 于 2014-11-1 10:12 编辑

关于对一个人民警察知法犯法,抛妻弃女的实名举报信:实名举报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派出所一名干警的违纪
举报书

控告事项:黄某武身为海丰县人民警察,知法犯法,虐待、遗弃妻儿,骗财骗色,违反计划生育法,聚众赌博,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无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在此请求相关部门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从快、从严惩处。

事实及理由:
本人(黄瑞苗,下同)与黄某武是同村人、小学同学(广东省陆丰市人)。2009年,我在广州汇美国际服装城当售货员,有固定收入,业绩突出,收入丰厚,黄某武在广州警官学院读书,在他花言巧语的诱骗下,我与他发生了关系,并同居生活。期间,因其家境困难,黄某武学费及日常生活费用全部由我支撑。为了完成他的学业,我把打工积累下来的血汗钱很多部分都用在他身上,前后为他付出了十多万元。2011年,双方在家乡举办婚礼,这是全村人都知道的结婚事实。但至今黄某武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检查,不愿意办理结婚证。甚至为了工作生活需要还隐瞒着我,偷偷去办理了未婚证明。更我可恨的是,黄某武自从有了体面的工作后,忘恩负义,花天酒地,另结新欢,却将我们母女俩抛弃于乡下,不闻不问,在海丰的住所也转租出去,让我们母女俩无家可归。只能寄居于娘家。

2012年,黄某武已经在海丰县公平镇派出所工作,有稳定收入,但家庭生活开支仍然由我支撑,黄某武将自己的工资收入与其他所得资产全部用于赌博挥霍,有时还因自己所得不够赌博挥霍,向我索要钱财,我没钱给,就对我拳打脚踢,威逼我,被迫无奈,只得向我的家人借钱,其中借我父亲20000元,姐姐和妹妹各2000元。更为严重的是,黄某武为了方便他自己参与赌博,同时也为了能够从中获利,在其本辖区内开设起赌馆,以抽水形式进行营利。但因其本人好赌成性,开赌馆所得的钱以及贪污受贿所得资金全部输掉。其亲口承认,三年非法所得存下的十万元全部输光(有录音为证)。

结婚后,黄某武经常对本人暴力打骂,致我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落得一身病痛。特别是2013年中,我怀有身孕,我姐姐借给我2000元,以备产育之需,仍被黄某武拿去赌博。2014年1月3日我生育一女孩,取名黄婉婷。同年4月底,本人由于平常被黄某武暴打及生育期间得不到补养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病痛缠身,因病痛和手中经济拮据,无力只身前往医院。只得多次哀求黄某武带我去看医生,但黄某武却借故将我送回甲东娘家,骗我先在娘家休养一个月。但时至今日,黄某武仍然拒绝带我回去。我因生育后,没有工作,向黄某武要钱为女儿买奶粉,但黄某武每次不仅不给,还拳打脚踢,并多次恐吓本人。女儿出生至今,所有费用都是我向娘家借钱抚养,黄某武从未付过一分钱,送回娘家后就一直没有看过我们母女俩一眼,只顾自己享受,不理我们母女的死活。并多次声称就算现在不离婚,三五年后也是一定要离婚的,恐吓一定要搞死我,不让我好过。

本人将青春完全奉献给了黄某武,黄某武却利用我的单纯、淳朴、真情和包容忍让,欺骗、玩弄我,如今更是抛妻弃女!,现在有了更好的去处时,就将我们母女遗弃,无情无义、心狠手辣。虎毒尚且不食子,黄某武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不闻不问,所作所为,不但天地不容,更是触犯了法律法规。被控告人无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大吃大喝、工作生活作风腐化,却无视妻儿死活,这点可以在其微信朋友圈相册可以得到印证。

黄某武,身为广东省警官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并以上班于海丰县公平派出所,是一名真正的执法者—人民警察。根据上述违纪违法事实,其形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影响极坏,直接影响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破坏了法律尊严。如此禽兽不如的败类,不严以惩处,民愤不平!民心难服!

报案2个多月至今,黄某武仍然逍遥法外。四处奔波投诉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我痛定思痛,为了女儿的未来,同时也为让公安队伍减少一祸害,决定向有关部门反映,曝光。请您们为我作主,惩处无良心,丧失社会主义道德观,违反党纪,触犯国法的公职人员黄某武,还本人和女儿一个公道,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维护社会公正和谐。

苦命人黄瑞苗和无辜女儿黄婉婷
2014年10月30日

注:联系方式:QQ262318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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