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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吹响创建“省文明县城”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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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0: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3日,海丰县委、县政府为创建省文明县城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传达贯彻了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广东省文明办副主任林海华在动员大会上作了讲话,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这次,该县按照省、市“创文”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7年底,在全县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优化县城文明环境,增强县域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该县适应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着眼于优化县城文明环境、树立良好城市形象的迫切要求。该县提出在创建县级文明县城活动中,突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养,下大力气整理“脏乱差”,提高群众对文明创建活动的满意度。
  该县强调,必须立足县情,创新载体,合力攻坚,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突出抓根本,着力在提高市民素质上见成效。突出抓服务,着力在改善政务环境上下功夫。突出对机关干部的从政道德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在文明县城创建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突出抓难点,着力在完善城市功能上求突破。采取强有力措施,主要做到“四整治”:抓好市容环境整治,抓好交通秩序整治,抓好市场秩序整治,抓好社会治安整治。突出抓基层,着力激发基层在精神文明创建上有提升。主要做到“三创建”: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突出抓特色,着力在创建内涵上有创新。对如何如期实现创建目标,该县要求,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协调,务求实效,强化督查,全力推进,为推动海丰融入发展、优化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庄小杰  通讯员余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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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1: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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