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首届“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大赛 为充分展示陆丰文化底蕴和美丽风貌,宣传推介陆丰优良环境,提升“美丽陆丰”知名度与影响力,鼓励网友用镜头记录陆丰振兴发展进程,凝聚建设美丽陆丰正能量,中共陆丰市委宣传部、陆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决定举办首届“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陆丰市委宣传部 陆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承办单位:陆丰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 陆丰在线网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健康向上,符合时代精神,充满正能量。要展现陆丰美丽的自然风光,人民安居乐业的精神风貌和日益完善的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反映时代变迁和人民美好生活。提倡作品艺术风格多样化,鼓励视角独到、富有创意的作品参赛。参赛作品将分为三类,分别为: 自然风光类:反映美丽陆丰自然风景或自然与社会和谐共生景象的摄影作品; 城乡风貌类:反映城乡建设、时代变迁和美丽陆丰建设亮点的摄影作品; 人文生活类:反映身边发生的具有时代气息以及陆丰人民生活特色的摄影作品。 2、所有参赛摄影作品为JPG、GIF等常用格式的数字文件,允许进行适当处理,但不得改变图片真实性。获奖作品要提供源文件备查。手机摄影作品只要符合要求也可参赛。 3、所有摄影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并保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没有参加过其它赛事。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其他名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影赛要求的作品主题,投稿时必须写清图片类型、图片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可附200字以内图片说明。每位作者可挑选1-5张作品参加评选。 5、举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的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它公益广告、宣传、展览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 三、作品评选 1、评选原则 此次活动将邀请专家和相关单位组成“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图片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评委作品只参展,不参加评奖。 2、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等奖项,由举办单位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四、活动时间 1、投稿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 2、评选时间 网友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5日。 3、结果公告 评选结果在“陆丰发布”微博、陆丰在线网上公示,获奖作品将在《陆丰》报、陆丰宣传文化网上刊发。 五、参赛方式 可直接登录陆丰在线网“陆丰市首届‘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大赛”网页上传作品。 六、评奖说明 1、大赛评委会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作品将陆续在“陆丰发布”和陆丰在线网等平台上进行展示。 2、投稿截止后,所有通过初审的作品将提交大赛评委会进行复审评分,同时在陆丰在线网启动网络投票环节,接受公众投票。 3、大赛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票数(30%)和评委会复审分数(70%)计算作品最终得分,以此确定各奖项的获得者。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大赛评委会所有,有关活动详情可咨询大赛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8930598。 2、了解大赛初审结果、网络投票环节启动事宜以及更多相关动态,请密切关注“陆丰发布”新浪、腾讯官方微博以及陆丰在线网。 附:陆丰市首届“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大赛二维码
中共陆丰市委宣传部 陆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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