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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1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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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甲东边防派出所这样子办案是在打击违法分子吗?》
我是陆丰甲东镇岱头村村民,今年10月26日,林金良伙同林明一家人带着铁叉、棍子到我家,对我年近80岁高龄的父母进行殴打,致我父母脑震荡及多处软组织挫伤,我们及时向甲东边防派出所报案,后经鉴定为轻微伤,甲东边防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案件中久拖不决,并私下多次与林金良接触,我多次要求派出所尽快处理,迫于我们的压力,甲东边防派出所却只作出对林明拘留三天的决定,对林金良等挑头人却没有处理,而且对林明没有送拘留所拘留。按照治安管理法:殴打60岁以上的老人致伤的,要处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并罚款,派出所的处罚明显在袒护林金良、林明等违法分子,徇私枉法,甲东边防派出所不按法律规定办案,这样是在为民主持公道还是在保护违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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