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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12-25 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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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陆丰东海(金驿家园)错位的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把“业主”当为“租客”,不顾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所欲为,上访当地建设局无效,是否要上访市政府?有谁为平民百姓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两个不相关的小区(不同老板开发),物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业主的合法权益,坚持要打通两个小区,因为新建小区空间小,如果打通了,金驿家园小区的空间就会被新小区占用了,金驿家园小区这空间可是金驿家园的业主们用钱向开发商买的(公摊面积),何以物业公司可以这样妄为呢?有谁为平民百姓做主?谁在为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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