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阳光 于 2014-12-31 22:11 编辑
近日,在陆丰华辉路口,一名青年男子疑似抢车被现场逮住,遭群众殴打,引发围观。
盗贼历来为人们所深恶痛绝,他们的行为不仅使人财产受损,更为严重的是影响着人们本已很脆弱的安全心理。如果盗贼被发现后,立即停止作案,对周围人将其扭送公安机关的行为没有反抗。这时,我们能做的,只是将其交于公安机关处理;如果盗贼在被他人发现作案后,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暴力反抗,甚至对失主与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此时,面临人身与财产受到侵害,老百姓就可以还击,这还击行为就是正当防卫;再进一步,如果盗贼实施的侵害行为使得我们生命财产即将遭受重大损失,那不论任何人将盗贼置于死地也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
“尊重”一个贼--公权私权不能滥用,且用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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