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游春亮 在未经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金厢镇米坑村村民们同意的情况下,该村村委会去年便将位于村内的北内山采矿权出让给商人开工开采,这遭到村民的强烈反对。至今,此事仍在当地沸沸扬扬。
位于碣石湾畔的米坑村,有着460户约2600人口,农耕田地约1200亩,村民们以务农为主。据该村村民们反映,2013年11月,该村村委会主任黄小童等人提出为统一管理,将北内山采矿权以每年700元的价格低价出让给商人吴某,进行花岗岩开采项目。该项目一经提出,便遭到村委会一半干部的反对,村民们也大多持反对态度。
据村民们介绍,北内山种植有大片树林,该项目没有政府立项、批文,也没有环评报告及相关文件,未经村民同意便强行开发,严重影响了米坑村及邻村的生态环境,山下的田地、果树、水产养殖和饮用水也会遭到破坏。
到2014年2月,该村委会再次召开会议,黄小童等人表示已与吴某签署协议,将北内山采矿权出让年限提高至20年。这一决定再次遭到村民们的反对,。
此后,村民们先后将该情况向陆丰市信访局、陆丰市国土局、汕尾市政府等部门反映,但至今均未有结果。而黄小童等人则无视村民们的反对,使吴某的采石场于2014年5月鸣锣开工。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由于村民们的强烈反对,吴某的采石场目前已暂未开工开采。
法制网深圳1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