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命名大会在市法院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涛作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辉致辞。
会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宣读《关于命名2014年度汕尾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决定》。
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林涛要求:一要做好“三个结合”,把学雷锋活动落到实处。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学雷锋活动与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结合起来;要把学雷锋、弘扬雷锋精神与日常工作和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二要不断创新方式,把学雷锋活动引向深入。要在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按照“三贴近”原则,以创新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创新活动方式,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活动特色。三要开展好志愿者服务,让学雷锋活动见诸行动。要按照中央精神,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志愿者队伍、信息服务平台等三个方面的建设。
会上表彰了23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19名“岗位学雷锋标兵”,并颁发了牌匾和证书。(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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