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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区] 深汕特区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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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2: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是深汕特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之年,投融资平台顺利搭建,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合作区乘势而上,发展势头更是强劲,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更强,不仅吸引了来自深圳、广州等外地企业前来投资,当地农民、企业投资热情持续升温,自发组织起来参与开发建设。日前,小漠镇香坑村5位农民提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申请。由于没有业务先例,区市场监管局主动与汕尾市和海丰县工商局学习沟通,迅速学习掌握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与村民面对面沟通,主动指导、引导代办,解决疑问;并于2015年3月24日核发了深汕特区香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成为深汕特区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丰富了深汕特区的经济组织形式和市场主体类型,同时为本地村民投资,参与深汕特区开发提供了又一平台。深汕特区香坑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林木种植、销售,农业观光,农家乐,家禽饲养、销售。该合作社的成员李先生表示,深汕特区现在是炙手可热的一片投资热土,对其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村民投资欲望都很高,现在他们成立了合作区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科技服务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销售服务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通过加工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联合组织降低农产品经营和交易成本,将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深汕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与发展,与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产业体系规划相符合,农民通过搭载深汕区产业发展的快车,实现生产模式的创新,符合深汕区优化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现代产业新城建设的目标。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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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5: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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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区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
发表于 2015-4-2 17: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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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的
发表于 2015-4-2 17: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4-2 17: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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