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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关于彭湃医院处理针对4月2号医闹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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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0: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针对声明所指是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而亡,那请问心肌梗塞的诱因是什么,病人是在贵院输液中突发的,首先贵院应该证明此因
2、贵院与家属在谈判的过程中家属10几人殴打医务人员长达三分钟一事,使当值医生多处受伤,请问在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时你们院领导,公安局领导及干警,卫计局领导 都在做什么,站旁拍手叫好吗?
3、既然院方自认无责为何不与家属商讨,或与家属商讨请第三方有资质的鉴定中心对患者做进一步的鉴定呢?
4、公布事情的真像,还病人家属一个公道。
5、改进你们的管理水平,你们是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就应该有服务的意识,不是你一家独大,医院不信患者,那如何让患者放心的将自己的生命交给医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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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2: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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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医院的朋友说:家属老是造谣跟医院要钱,但医院没错不打算给钱。医生还组织集体罢工要政府和公安抓全部打人的医闹,听说证据全部都掌握了,不知是不是真的!
发表于 2015-4-3 12:58:2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澎湃医院误人已是经常事情,很多医生都是买进去的,技术太烂,
发表于 2015-4-3 13: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4-3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正不怕影斜,用法医鉴定的结果来说事。家属是不敢还是不接受医疗鉴定?
发表于 2015-4-3 18: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4-3 19:02:2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病都不敢就医了。
发表于 2015-4-3 20: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突发心肌梗塞
发表于 2015-4-3 21:44:3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能力走法律程序啦
发表于 2015-4-3 21:47:4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群在医院闹了几天的医闹分子傍晚被公安局执法了,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的尸体也被移送殡仪馆,无故殴打无辜医生致伤住院的不法分子正在追捕中。
发表于 2015-4-3 23: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心梗,最好是有第三方的鉴定,走司法程序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也希望家属支持。
发表于 2015-4-4 00: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支持依法执法!家属为何不走医疗鉴定呢?给大家一个公正的结果,给社会一个交代,一面之词谁信你啊!!
QQ图片20150404005241.png
发表于 2015-4-4 09: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提倡依法治国,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按照法律来做的。做了违法的事情就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是医生还是家属,都是不能为所欲为、胡闹瞎搞,不是想打人就可以打人的。建议家属按照法律的规定冷静对待发生的事情。就像你发出这样的帖,估计你也要为你的言论付出代价的,至少医院会找你,公安的人也会找你,而且你还会连累到汕尾市民网。
发表于 2015-4-4 09: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提倡依法治国,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按照法律来做的。做了违法的事情就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是医生还是家属,都是不能为所欲为、胡闹瞎搞,不是想打人就可以打人的。建议家属按照法律的规定冷静对待发生的事情。就像你发出这样的帖,估计你也要为你的言论付出代价的,至少医院会找你,公安的人也会找你,而且你还会连累到汕尾市民网。
发表于 2015-4-4 09: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提倡依法治国,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按照法律来做的。做了违法的事情就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是医生还是家属,都是不能为所欲为、胡闹瞎搞,不是想打人就可以打人的。建议家属按照法律的规定冷静对待发生的事情。就像你发出这样的帖,估计你也要为你的言论付出代价的,至少医院会找你,公安的人也会找你,而且你还会连累到汕尾市民网。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21: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光会CTRL+C和CTRL+V,应该说的事你对事情的观点,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自己是否有这个勇气呢?我只能说,你我不知道里面的医院里发生的情况,我们只有通过双方发出的言语中去讨论,难道医院说的就是对的,还是他们的就是错的?各有各的道理,你又不是当事人,你又怎么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呢?
当然我也不知道,实事论事,有事说事,光说没用的也没啥意义,要说连累某网的话我那就只有两个字“呵呵”了。
在拖尸执法的当天,我站在楼上看,现场只允许警察拍照,警察的执法者,没错,但是当一个警察看到围观的一个学生用手机拍照时,一个巴掌先过去,然后抢过手机弄了半天,后来一个白发的老人过去挡了一下怕警察再打这个学生,这位警察竞然说你别多事,不然连你一块打,再连你们一起捉起来,那老人说你要捉我可以,先告诉我我犯了什么法,你身为警务人员,身穿制服,人家学生不懂事拍了照片,你就打人家,你可以叫他删除照片即可,你的权利是人民给予的,现在你就用来打人民,这觉得这样对吗?警察就说别多事,见人为白发老头就不敢动手转身就走了,可想而知。
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要遵纪守法,可曾有老师教教人民警察遵纪守法吗,人民警察为人民,现在想来真是可笑,有句话叫,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打人民。
对于会连累某网和某网的行为,我只表示“呵呵”,你是媒体,你有权保持中立,但你没权在删除别人发的东西,并且此消息是真事存在的,你删除了就只证明了你自己本身屁股也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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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21: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ture123 于 2015-4-5 21:35 编辑

走司法程序这点我想医院应该是最清楚的,但是医院有没有告知死者的家属呢?我们不知道。
但是对于公安局的行为,我表示遗憾。
医院是公众场合,整个医院应该都有或大部分有监控,公安局是否都提取了呢?还是删除了呢?我们也不知道?
同时此事我觉得这不单单是公安局,医院,死者家属的问题,也可能是在看的各位的问题,当你遇到这样的事时你是否会回去打开www.gov.cn查询那部法律呢?还是像死者家属那样,报警呢?或是做了现在这样的事呢?我们都不知道,都说天上雷公,地上海陆丰,我现在终于为什么这句话的意思会被歪解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21: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ture123 于 2015-4-5 22:05 编辑
拥护法律 发表于 2015-4-4 09:43
现在提倡依法治国,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按照法律来做的。做了违法的事情就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是医生还是家属 ...

你这么拥护法律,想必你应该懂很多法律,那你应该去协助医院和死者家属处理事情,并且将真像告诉我们广大网友才对。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如果胆小请回家喝茶看电视,你至少可以当个冷眼看客)
连累某网,不敢当,我没这么大本事,想必某网的老板能力更是在我之上吧,不然怎么能号动这么多人为新园事件捐资呢?
我欢迎他们来找我,身正不怕影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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