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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职能科室涉嫌为违法临时建筑物保驾护航
尊敬的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厅、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领导同志:
您们好!
关于举报广东“坟爷”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和违法建设的“陆丰市卡绿达建材市场”仍然在继续非法经营牟利,而当地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对网友和举报人的多次举报和呼吁置若罔闻,放任违法临时建筑继续经营,对此,网友和举报人实在难以理解,现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能加以督办:
2012年9月25日,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卡绿达建材综合市场”办理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已经于2014年9月26日到期。但“卡绿达建材综合市场”仍没有停止运营,反而在陆丰当地电视台频频打出“黄金商铺、2年免租”的招租广告,且大部分铺位已被租出。
被举报之后,广东省有关部门督办查处和媒体曝光,其后,就变相出租方式,将出租的宣传更为临时仓库出租,临近关系人临时存放物品为理由,而达到违法临时建筑物“屹立不倒”继而敛财的目的。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2014年至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几个月的严肃督办,汕尾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即交由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处理,至今数月,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卡绿达建材综合市场”办理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逾期数月的情况下,对其违法临时建筑物仍然不予依法拆除,由其继续出租经营敛财。
2012年9月间,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职能科室涉嫌越权国土部门,并在上报陆丰市人民政府未获同意的情况下,且在“卡绿达建材市场”用地一案和建设一事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未批先建”的前提下,就为该市场办理颁发两年《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至今日,所谓临时许可证已经逾期七个月,况且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的严肃督办下,仍然不予依法处理“卡绿达建材综合市场”2.4万平方违法临时建筑物,反而由其继续出租经营敛财。对此行政行为,表示强烈质疑。
以上事实均已经国家机关确认,但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对此采取实际措施,希望于省级领导和司法机关能够秉公执法,严厉查处,对卡绿达建材市场违法临时建筑物予以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进一步打击违法犯罪,打击“以罚代刑”,整肃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包庇违法临时建筑物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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