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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黄江河畔瓜果香—— 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帮扶公平笏雅村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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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1 10: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初夏的阳光,明亮亮地洒照着瓜果累累的种植园,一丛丛菠萝散发着热带植物的芬芳,一棵棵木瓜树挂满圆滚滚的硕果,农民们轻松地在园子里松松土,拔拔草……这就是位于黄江河畔的海丰县公平镇笏雅村种植基地。近年来,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倾力帮扶该村,投入100万元,办起了菠萝、木瓜种植基地。前年底,该村种植基地挂牌,龙岗区政府、公安分局的领导同志亲临现场参加揭幕仪式。
  深圳龙岗公安分局是如何帮扶笏雅村的呢?日前,记者来到了黄江河畔的这个村庄。第一印象是望山山翠、看地地平,许多荒山坡地已被平整为种植园。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村下辖三个自然村,人口2300多人,耕地2310亩。该局驻村工作组注重深入调查,走访贫困户,详细了解笏雅村贫困状况,并作了一番综合调研,摸清了集体经济的家底,制定了该村发展规划。据村干部介绍,该局驻村工作组一开始便对4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进行改造,组织贫困户100余人次参加了县农业技能及就业培训,提供了30多个工作岗位,输出10多名农民外出务工。同时,工作组自筹资金为全村所有村道安装了99盏路灯;铺设了自来水管网,为全村420户人家开通了自来水,解决了村民饮水安全问题。
  过去,笏雅村的传统种植业主要是水稻、番薯、花生,如今要脱掉贫困的帽子,就要在发展现代化农业中作文章。该局驻村工作组认为缺乏资金、缺乏科学规划及农科技术,是制约该村发展的瓶颈。于是,他们自筹资金100万元建设菠萝、木瓜种植基地150亩,基地以合作社为载体,以省农科院提供的技术为保障,采取村委会、贫困户和合作社三方合作的经营模式,按5:3:2的比例分成。其中村委会持50%的股份,股份利润的20%每年按户平均发放给全村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给伤残村民作补助;10%用于专项教育资金,确保适龄儿童不再因贫困而辍学;剩余资金则用于发展项目、村委办公经费、村容村貌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建设之上。今年他们照股本比例开始实施分红,优先保障贫困户每户每年5000元的最低收益,村民通过土地流转每年每亩1000元以上获利。贫困户通过股份分红、基地就业,大大增加了经济收入。
  驻村工作组同时制定了扶贫长效规划,促使集体经济收入不断增长,通过建设村容村貌、健全公共设施、改善民生、带领全体村民实现共同致富。贫困户以股东的身份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获利后可进行传播和自我发展,使菠萝、木瓜等经济作物种植业在当地得以快速发展,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的主导产业,促进土地资源充分整合利用,提高土地效益、知名度和品牌效应。(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庄小杰  通讯员  邱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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