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有话就讲 于 2015-5-31 12:09 编辑
媒体必须铁肩担道义,如实为社会而报道 文| 流山 去年12月13日清远佛冈有女生在邓宅附近毒打同学,吐口水、脱光对方的衫裤,还不断用脚踢对方下体,下手非常凶狠。 令人气愤的是,这个案件的视频截图,最近居然被人移花接木到海丰县一宗侮辱女生案件中,不少媒体不负责任地进行报道,在社会上造成负面传播!迫使海丰警方不得不呼吁部分媒体:请尊重客观事实,避免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二次伤害是指已经受到了伤害后,由于各种原因在已经受伤的情况下,再次受到了伤害。尤其是媒体对被害人的不正当报道如同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回想最近几年发生的媒体不妥当的报道,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事故,我们的媒体真的应该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事件一:曾有媒体曝光湖北省武汉市两名少女被不法分子囚禁于地窖强奸近一年一事。有专家及业内人士因担心报道可能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呼吁媒体勿过分炒作。 事件二:“五道杠少年”等新闻事件,就存在没有底线的过度报道和舆论关注,对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事件三:深圳宝安区一名社区治安联防队员涉嫌强奸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事件报道中,部分媒体不顾当事人隐私,强行曝光细节,引起社会质疑。一些媒体记者除了象征性地使用化名外,不但公布了受害者的住址,还不经同意就跑到受害者家中,提出各种难堪的问题。如此缺乏人文关怀的行为,实际上对受害者构成了“二次伤害”。 所以,海丰公安局为了防止“媒体暴力”二次伤害,才不得不呼吁媒体要尊重客观事实,避免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新闻媒体承担着传播信息、报道新闻事实的职责,因此媒体必须铁肩担道义,承担着很多道德义务。新闻再热,头脑还需冷静。不被情绪支配,不滥用手中的话语权,分清公共空间和个人隐私的界限,这既是职业素养,也是媒体人的应尽责任。既要如实为社会而报道,又要考虑到一些事件细节的负面影响。在报道普罗大众的喜怒安乐的同时,一定要自觉遵从新闻职业道德,真正为社会而非为私利进行报道。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眼球效应而不顾及受访者的情绪和状况进行采访,往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更不能采取卑鄙的移花接木的手段歪曲事实、混淆视听,造成法律意识、人文精神等方面的缺失。
2015-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