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附城镇粉围村民,我们今天要向广大网民反映的情况是:2015年6月11日有邻村岭头村理事会长陈德程,指使其理事会成员陈伟才,用挖掘机強行挖界、立碑,霸占我村土地,在我们的带征已办理国土证并已回填完整土地上,挖出 一条长70多米,宽7米,深3米和一条长70多米,宽1米,深1米多的沟,并立上牌子,上写“祖业田不容強占”。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和破坏了我们的土地,引起了我村民愤,流血事件一触即发。为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两个人已经是多次非法的侵占我们村土地。2011年至2012年,陈德程和陈伟才曾经多次煽动组织岭头村许多不明事由的村民,多次强行地用同一部挖掘机。挖取、霸佔我村土地,当时差一点引起两村村民的械斗,造成流血事件,幸好在附城派出所,寥小标所长的及时处理和帮助下我们才免于流血(有当时派出所报警和出警记录及现场照片为证)。由于此次事件造成我村当时2011年以年租金三万多元,租给我村民吴广将使用的5000平方米土地不能正常启用。导致我村直接经济损失十几万元。 陈德程是公安系统的退休人员,居民户口。在岭头村并没有享受土地分配的权利。为此,为了达到他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岭头村成立了理事会,自己当会长。借着会长的名义以利诱和金钱煽动无知的村民,在岭头村周围到处霸佔别人的土地,敲诈勒索来周边买地的老板,并多次达到了目的,如此更加助长了他嚣张气焰。使他更加猖狂,才又有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我们迫切希望公安局领导能为我们及周边村庄做主,解散他的理事会,追究他责任。以免以后再次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由于他们多年来非法行为,我们的土地不能动用损失惨重。强烈要求陈徳程、陈伟才把这次挖坏的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我们多年来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