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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香港买部苹果6S过关收10%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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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7: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罗湖海关表示,手机属于20种应税商品,携带入境都要征税。

iPhone 6S虽好,香港入境可要缴税哦


9月25日,苹果公司新一代旗舰手机iPhone 6S/6S Plus终于在万众期盼中正式上市。相较起去年九月份iPhone 6/6 Plus在香港上市时,内地售出“天价”的情况,这一次中国内地也在首发名单之中。不过,由于两地价格仍有差别,还是有不少消费者选择到香港购买。在香港买iPhone 6S虽然便宜,不过携带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手机入境可是要缴10%的税哦。


记者向罗湖海关求证多少为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罗湖海关方面表示,手机属于20种应税商品,携带入境都要征税。也就是说,哪怕只带一台,只要被查到了也要征税10%。


据了解,自9月25日中午,罗湖海关便陆续查获旅客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iPhone 6S/6S Plus手机入境案件。其中,携带者以年轻旅客居多,通常每人带一至两部手机,基本都是原封未拆包装。而截至10月7日,光被罗湖海关征税的iPhone 6S/6S Plus手机就达372台,被该关移送缉私的手机达87台。其中,国庆长假期间被征税和被移送缉私的手机台数分别占到63%和67%。


10月7日9时许,一名体型偏胖的中年男子从罗湖口岸入境,随身行李只有一个手袋。但在经过海关查验区时,男子神色紧张、步伐加快,海关关员遂将其拦下检查,结果在当事人的腹部查获其绑藏的iPhone 6S Plus手机共30台。


       罗湖海关负责人表示,手机属于20种应税商品之一,旅客携带手机入境需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依法缴纳税款,税率为10%.对于旅客自行购置使用的情况,海关将根据“自用、合理数量”原则予以征税或退运;而对于使用故意伪装、藏匿手法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以及为赚取差价或带工费而走私iPhone 6S/6S Plus手机的行为,海关则会予以重点打击。(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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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22: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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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用的 把包装拆了 用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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