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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公开承诺书(华侨管理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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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2: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侨管理区

我代表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公开郑重承诺:华侨管理区将坚决整改影响侨区政务环境的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工作效率不高,吃拿卡要拖等突出问题,促使全区机关作风、服务效能、发展环境得到实质性好转,推进侨区加快振兴发展。

一是继续正风肃纪。坚持下猛药、出重拳,对作风积习进行全面大扫除,坚决深挖问题绝不回避。对自查发现、上级交办、群众投诉查实及媒体曝光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绝不袒护。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结合华侨农场体制改革,整合机构,理顺职责,健全领导班子,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侨区兴衰我有责的担当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工作上,主动承担起推进侨区振兴发展的重任。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窗口部门负责人值班制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制度,落实效能考核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纪律,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

四是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培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一些干部认为侨区工作落后是常态的不良思想,对部署的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不降低标准,不放松要求。同时优化办事审批流程,把所有审批办事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40%,并在10天内向社会公布,彻底解决办事拖拉的不良风气,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是加大追责力度。对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部署决策阳奉阴违、走样变形或消极对待,对工作不抓落实,履职不力,效能较差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胜任、不称职,影响到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处发生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又追究发生问题单位的领导责任,以严肃的追责促进侨区机关作风好转。

欢迎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我区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工作措施没有落实、承诺不能兑现,我自愿承担责任。


承 诺 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曾晓佳

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代表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决整改发展和改革部门中影响政务环境的存在问题,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破坏政务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严重危害,在行动上自觉改进不良作风和沉疴陋习,人人争做转变作风的排头兵、优化环境的实践者、扎实实干的创业者。

二、进一步深挖细查发展和改革部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行政效能不高、吃拿卡要拖、群众反映强烈、被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限时办结,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核准,自受理之日起,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报上级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自受理之日起,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调定价费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报上级批准,需成本监审的延长至15个工作日,需听证的延长至60个工作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的价格违法行为,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答复投诉者;价格咨询以当场答复为主,一时难于答复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办理收费许可证,3个工作日内办结。

以上服务承诺,我们将在7天内对外公布。

四、以上公开承诺事项,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若出现不兑现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仍然出现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我愿意承担责任后果,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承诺人:汕尾市发改局局长 庄建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加强经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提升服务企业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我代表汕尾市经信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作出郑重承诺:

一、大力加强经信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当前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问题,树立经信队伍新形象。

二、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查摆和纠正工作人员在行业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预防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拖”等现象,坚决整改被媒体曝光的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各类问题。

三、全面优化行政服务,加强办事窗口部门建设,大力落实“程序公开、一次告知、按时办结、结果通知”等四大制度,做到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服务;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在现行规定时间内缩减30%以上,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大力开展暖企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局领导分片挂钩帮扶制度,协调帮助各县(市、区)工业企业解决技术改造、融资贷款、节能降耗、信息化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五、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全市人民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如有兑现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仍然出现政务环境突出问题的,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并接受党纪国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汕尾市经信局局长 詹文杰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3291813

市委办:3398013

市政府办:3381123

市委组织部:12380

市委宣传部:3369553

媒体报料电话:

汕尾日报:3376146

汕尾广播电视台:3366061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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