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与广东省保税区域协会签订服务合同,后者将为深汕特区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咨询论证。
今日(11月10日)上午,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特区”)政府与广东省保税区域协会签订服务合同,后者将为深汕特区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咨询论证。这意味着深汕特区建设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已经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座谈会上,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何力所率领的广东省保税区域协会课题组听取了深汕特区“一中心四组团”的总体规划。其中,小漠组团将打造成为“海港新城”,重点建设国际物流港和新能源材料基地,着力发展大宗商品交易、港口仓储物流、邮轮游艇基地、新能源、新材料、渔港产业等。
汕尾市委常委、副市长、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总指挥、深汕特区管委会主任何学文表示,向国家申报综合保税区既是深汕特区产业发展所需,也是未来城市建设所需。目前,中交建、中建总工等一批位列世界500强的央企已与深汕特区开展深度合作,港口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正按照国际一流标准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深汕特区签约、入驻、动工的项目呈急剧增长的势头。这些发展成果让深汕特区有能力、有条件去申报综合保税区,助力深汕特区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根据深汕特区管委会与广东省保税区域协会签订的服务合同,后者将为深汕特区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意见》,并为今后深汕特区向国务院申报保税区域提供咨询论证。
座谈会
现场 目前,广东省保税区域协会已成立课题小组,并将邀请深圳、汕头海关专家领导以及学术界、企业界的专家骨干、业务精英参与课题研究。
该贴已经同步到 深汕资讯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