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14时许,事主靳某艳(女,40岁,四川省人)报警称:其丈夫吴某义(男,42岁,四川省人)送货到鲘门镇时遭不明身份人员绑架,绑匪要求汇款3000元赎金方能放人。
接报后,海丰县公安局鲘门边防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一中队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工作。当日18时许,事主靳某艳按“绑匪”指定帐户汇款3000元之后,吴某义回到家中。
调查中,警方在吴某义指认被绑架现场时发觉有可疑,遂将吴某义传唤至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经审查,吴某义如实供述:因其赌博输了3000元,无力偿还,遂于当日8时许,向妻子谎称去鲘门镇送货时遭绑架,自已却从海城镇前往公平镇,待妻子按其指定帐户汇款3000元后,才假装被“绑匪”释放回家的违法事实。
目前,吴某义涉慌报警情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平安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