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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涉贪村主任周镇潘家属喊冤被指干扰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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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20: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腐败中介”将为犯罪嫌疑人周镇潘操作“取保候审”
    2016年1月7日,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宣布,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陆丰市东海镇深埔村委会主任周镇潘,并采取强制措施。消息一出,东海镇深埔村群众拍手称快!不少村民纷纷表示,当地检察机关把村委会主任周镇潘抓起来“为民除害”。
近日来,周镇潘家人通过网络渠道高调“喊冤”(《网传陆丰恶霸是怎么样的人》),称周镇潘是大大的“良民”。事实上,周镇藩是劣迹斑斑的“犯罪嫌疑人”,有证据显示,2008年犯两次持刀枪伤人犯罪被判刑,刑满后带病入党、违规当选陆丰市人大代表、深埔村主任期间聚众破坏生态林等案。
周镇藩数罪及其行为危害社会,性质恶劣,存在打击报复动机,并有余漏罪待查。
犯罪嫌疑人亲朋好友及同案人员家属为其高调“喊冤”
目前,周镇潘“马仔”李X倍涉嫌纠集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好友及同案人员家属签字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出具虚假联名《声明》,甚至通过网络发帖企图形成舆论干扰办案机关办案,企图营救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周镇潘逃避法律追究。
另外,还有当地司法机关个别人员丧失良知,使出坏主意,企图为涉嫌身犯数罪案犯的周镇潘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改变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阻止继续侦查周镇潘涉嫌贪污其它资金、行贿、组织他人犯罪破坏生态林等犯罪问题。
据周镇潘马仔李X倍扬言,周镇潘近日即获“取保候审”,将对举报人及提供相关证据者进行打击报复。
基于周镇潘在2008年因持刀枪砍伤他人被陆丰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的“前科”记录,假如对周镇潘进行取保候审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他将可能对疯狂打击报复举报人及配合检察机关办案的相关人员,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特此恳请办案机关慎重审查其取保候审的条件及进行社会危害性评估。
据了解,周镇潘的辩护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理由极其荒唐,竟然以周镇藩被羁押,其妻子陈小敏被追逃,家人无人照顾为借口。但是,其妻陈小敏被追逃整整十二个月未归案,仍住在别墅正常生活,而近期驾驶奥迪小车在汕尾活动打捞周镇藩。
周镇潘到底是什么人呢?近年来,东海镇深埔村和周边受到欺凌的群众纷纷向有关部门举报深埔村委会主任周镇潘违法违纪问题,或通过网络问政渠道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均得到重视。
村干部涉嫌多起违法犯罪未被追责,或被包庇、干扰影响
陆丰市东海镇深埔村委会主任周镇潘到底是什么人?他在陆丰市东海镇地方编织了哪些足以干扰司法的关系网呢?不妨从周镇潘近几年来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分析。
周镇潘,中共党员、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东海镇深埔村委会主任(又名:周少般),具体被举报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如下:  
(一)因故意犯罪量刑畸轻,尚有遗漏罪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反而违规突击入党、违法当选陆丰市人大代表、担任村支书。(见陆丰市法院刑事判决书)  
1、陆丰市检察院于2007年12月10日,对周镇潘涉嫌“两宗故意伤害罪”移送陆丰市法院审理。  
2、2008年1月15日,周镇潘因故意伤害罪被陆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3、根据该案的判决书(2007陆法刑初字第115号)可知,当时周镇潘是多次纠集多人持枪将多人打成轻伤,情节和后果都非常严重,而判决书仅对其中一宗持刀故意伤害罪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偏轻。  
4、对于周镇潘使用枪支伤害他人的犯罪没有追究,且对其用于行凶的作案枪支未进行收缴。根据判决书的认定,周镇潘使用的枪支来历不明,属于杀伤力巨大的军用手枪和国家严厉管制的猎枪。  
周镇潘私自制造枪支的行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事实上,周镇潘有多项犯罪前科、纹身,入党程序也违反党章规定。2015年底,陆丰市东海镇对周镇潘已经开除党籍,纠正其违规入党。 
2008年1月15日,周镇潘因故意伤害罪被陆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就周镇潘这样一位多次涉嫌违法犯罪,一贯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目无法纪的人,因深得“坟爷”林耀昌的器重,在2013年2月“突击”入党,短短2月,从一名涉嫌嫌疑人变身为党员。  
周镇潘实际是2012年12月递交入党申请书,2013年2月转为正式中共党员,从申请到转正仅花2个月时间。很明显,周镇潘入党材料存在造假情况,违反党章和纪律。  
周镇潘刑满释放之后,纹身以及涉嫌其他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进行入党且未经政审,不符合党员标准。  
根据2014年6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像周镇潘这样“带病入党”人员都应得到严肃处理。《细则》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周镇潘涉嫌滥用职权,违反土地法规定,将本村集体农用地与妻子陈小敏签订“夫妻合同”,在明知陈小敏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情况下,仍然支持其继续违法建设经营水泥制品厂牟取利益,玩忽职守,违反党员干部纪律条例。  
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登记人陈小敏于2015年2月13日才被陆丰市国土局对其移送陆丰市公安局。  
2015年3月6日,陆丰市公安局对陈小敏依法立案侦查。2015年 3月10日,陈小敏被网上追逃。时间过去近12个月,陈小敏仍未归案。  
另外,周镇潘涉嫌贪污村集体资金——2009年至今,该村收入将近300万元,大部分以“接待费”进行变相贪污,这部分报销款项没有村务公开。
  2014年12月,贪污“石油公司工程队”施工占地补贴资金125万元,该款项全部汇入周镇潘个人账户。
(三)周镇潘聚众破坏数十亩生态防风林涉嫌违法犯罪未被追责,当地林业公安部门涉嫌充当保护伞。当地群众认为,司法机关应该依法严肃处理周镇潘的违法违纪。
2015年11月11日上午,陆丰市人大代表、原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组织数十人强行摧毁东海镇头肖村(距海面仅4.4公里处)50多亩生态林(防风林)。
事后,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东海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千方百计主张“私了”或充当保护伞,表面是“和事佬”。
2015年12月21日早上8点许,破坏生态林嫌疑人“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组织人员第二次回到40天前摧毁50多亩防风林的现场进行“清理”,破坏作案现场,毁灭犯罪证据。
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干扰司法,企图通过偏低评估,对被其破坏生态林面积和损失涉案金额操作偏低,以便逃避刑事责任。
村民要求汕尾市检察院对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销毁证据罪及涉嫌行贿陆丰市林业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及局主要领导的问题予以依法并案侦查,审查周镇潘在看守所与他人或辩护律师会见的完整监控视频资料,查处辩护律师及有关人员涉嫌教唆或串供的行为。
另外,犯罪嫌疑人周镇潘及同案嫌疑人周春炎等人无视国法,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周春炎取保候审之后,与同案嫌疑人郑炳欣、李柏林等人合谋串供,逃避司法侦查。
鉴于陆丰市林业公安局并属上级公安机关管辖,希望汕尾市公安局加以督办陆丰市公安局法制办依法批准追究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及销毁犯罪证据罪,督办陆丰市林业公安局及时对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及销毁犯罪证据罪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并案追诉。
同时,希望汕尾市检察院并案侦查周镇潘涉嫌行贿陆丰市林业公安局相关人员及追究陆丰市林业公安局渎职官员,以及辩护律师、同案嫌疑人周春炎取保候审之后,与同案嫌疑人郑炳欣、李柏林等村干部涉嫌教唆、串供,销毁涉嫌贪污证据的相关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侦查周镇潘伙同村干部涉嫌贪污其他资金款项一百余万元的问题。
综上所述,周镇潘虽然只是小小一个村官,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突出,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该引起重视。周镇潘涉嫌身犯数罪及多起遗漏罪,其背后腐败中介如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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