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沙坑文化”等遗址,是体现汕尾地区的文化根脉,它承载着传统文化的精华,是渔耕文明、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新石器时代“沙坑文化”等遗址早在1957年就被原海丰县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可悲的是地方政府(包括镇政府)没有立牌保护,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对于这些文化遗址的保护更是乏力,特别是汕尾建市以来,一些领导对文化的缺乏重视,对文物的破坏很严重,确实令人痛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明确:要加大对文化名村名镇的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以前的地方政府没有保护好文化遗址,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是对历史的不尊重,是对地方文化的不重视!新石器时代“沙坑文化”等遗址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地方文明的“金色名片”。加强对地方古老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是地方政府按照《文物保护法》责无旁贷的责任,保护古老文化遗址对于传承地方文化根基,增强地方地方自信心,激发人们的爱乡热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汕尾新一届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古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汕尾的“文化人”、捷胜籍的有识之士,据理力争,积极主动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必要时直接向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书面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