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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坟爷”恶意欠贷7800万一案 疑似某院长拖而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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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5: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有些人却是欠债而不还,而且还振振有词,逍遥法外。广东“坟爷”目前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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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坟爷”林耀昌八笔贷款7830万元,其非法经营安福墓园敛财数亿元,贷款时间距离“坟爷”林耀昌被依法抓捕归案的时间不足于7个月,在被警方通缉期间仍贷款780万元,甚至非法墓园案发之后仍在继续违规经营,而“坟爷”林耀昌欠贷拒还被陆丰市农信社向陆丰市法院依法起诉,其巨额欠贷资金、墓园非法所得资金去向不明。
7800万元恶意欠贷背后关联7亿不良贷款
  根据媒体报道称,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经初步调查证实,林耀昌涉及贷款近7830万元及利息逾期至今未还。陆丰市法院已经启动执行部分追讨欠贷程序。
其中,两起案件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800万元和2000万元,贷款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和11月5日,贷款人分别为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和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而华诚酒店在贷款之后,“坟爷”林耀昌将法人变更为其侄子林春强。
这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人都是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林耀昌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笔贷款至今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
据《南方日报》报道,2014年1月3日,陆丰农信社对林春强、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方提起诉讼,请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庭审过程中,林耀昌认同了2800万元的借款事实,对证据也没有异议。该两笔贷款的抵押物为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其中包括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卡绿达建材市场所占用的土地。而该建材市场已被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擅自非法改变土地性质”、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将养猪场用地改作商业市场建设用地。
  2012年9月25日,由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时效为两年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遵守事项中明确规定,该地块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许可期限终止,临时建筑必须主动拆除。2015年10月,该市场被广东省住建厅、汕尾市住建局、汕尾市规划局、陆丰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临时建筑,并多次发文责令陆丰市住建局依法强制拆除。目前,该建材市场仍在运营。
“坟爷”林耀昌4宗(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76200平方“工业用地”非法转地办证,并以“居住用地”评估,成功贷款4700万元。
陆丰市法院委托当地机构对以上4宗抵押土地进行价值评估为每平方295元人民币,总价值2250万元。评估价值鉴定书签发后,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无法执行拍卖还贷,任由“坟爷”林耀昌提出必须按照“居住用地”进行评估。
办案法官满足“坟爷”林耀昌的要求,由陆丰市法院第二次委托另外一家评估公司“深圳市某评估公司重新评估”。
4宗“工业用地”76200平方以“居住用地”580元人民币每平方评估,总价值4000万元的评估文书出台之后,“坟爷”林耀昌再次拒不接受还贷,再以提出每平方必须以1500元人民币进行评估,或者对欠贷7830万元以该四宗土地结算“扯平”。该案再又拖延至今无法进行评估拍卖还贷。
陆丰市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欠贷7830万元,陆丰市法院已经走上法律程序进行实际追讨的是7050万元。陆丰市法院应予依法对“坟爷”林耀昌作为抵押贷款的全部所属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而不是仅仅针对“坟爷”林耀昌其中4700万元贷款抵押物进行评估。
    闲置工业用地未依法收回,而陆丰国土、规划部门人员违规“转地”(改变土地性质)。
2012年,“坟爷”林耀昌名下位于东海经济开发区民营区上海路东侧的成片土地,陆府国用(2011)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的4宗76200平方“工业用地”违规转地、办证,转变成“居住用地”每平方仅仅缴纳“土地转让价”31元。而“坟爷”林耀昌将该4宗76200平方“居住用地”进行评估每平方近1300元,总价值1.056亿元,成功贷款4700万元。
“坟爷”违规抵押物拒不执行拍卖还贷,症结何在?
针对“坟爷”林耀昌及其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等人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违法行为,广东省银监局、省农信社、陆丰市法院相关法官如果发现,应当根据《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嫌疑人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
2014年,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依法调查“坟爷”林耀昌涉及贷款问题。经调查,“坟爷”林耀昌欠贷7830万元外,还关联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称,陆丰市农信社)近7亿元不良贷款。
同年年初,“坟爷”林耀昌欠下陆丰市农信社关联贷款7830万元逾期不还被起诉。其中,7050万元在已经进入陆丰市法院庭审、执行追讨“清收”过程中,“不但发现“坟爷”林耀昌贷款抵押物达不到拍卖偿还价值,还发现陆丰市法官和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领导涉嫌提供帮助“坟爷”林耀昌及关联欠贷人“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等人逃避偿还贷款及涉嫌贷款诈骗违法行为。”
2015年5月份法院公开回复,至今已逾12个月,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法官仍没有开展对其抵押物进行拍卖偿还欠贷。
其中,根据陆丰市法院上报汕尾市中级法院,多次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回复:“陆丰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坟爷’林耀昌三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人的借款抵押物762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四幅规划为工业用地。经协调,上述用地由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并进行评估挂牌拍卖,后因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土地无法处置,2015年12月31日,上述土地由陆丰法院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陆丰法院已通过摇珠选定了评估机构,现正在评估中。”
陆丰市法院相关法官对“坟爷”林耀昌其他抵押物一直避开评估拍卖还贷。对“坟爷”林耀昌以“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登记人陈小敏被通缉14个月未被追捕)作为主体”,以“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陆丰市环保局环评中心副主任)名下5464平方“仓储用地”(已作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东海镇4间商铺近300平方、两套各100平方二手商品房进行贷款2800万元的抵押物,一直未进入评估拍卖还贷,只对“坟爷”林耀昌其中4700万元抵押贷款的4宗工业用地性质76200平方进行两次评估及审理,但迟迟没有拍卖偿还贷款。
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曾多次更换办案法官。
相关法官涉嫌帮助“坟爷”逃避偿还欠贷。知情人说,个别办案法官或院领导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某退休院长为“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提供帮助的嫌疑,未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理“坟爷”林耀昌等人欠贷案件,并利用一系列的理由拖延对“坟爷”林耀昌欠贷的抵押物进行清收,导致“坟爷”林耀昌欠贷进入庭审7050万元贷款27个月没有依法收回。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陆丰市农信社不能讨回“坟爷”林耀昌名下欠贷7830万元及关联其他不良贷款近7亿元,也损失预交的数十万元诉讼费。
调查组何时移送“坟爷”及其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涉嫌骗贷犯罪线索?
2012年至2014年初,林耀昌及其侄子林春强、其妻子袁玉红等人涉及陆丰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接近7830万元人民币,省银监局、省农信社已对此初步查实。
据中国银监会汕尾银监分局此前出具的正式答复函表明,与林耀昌有关联的陆丰长城投资公司在2013年6月29日向陆丰农信社贷款780万元,到期日期为2014年的6月25日。而2013年6月29日,林耀昌正在被警方网上追逃中。
但陆丰市农信社、及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未有重视该案,迟迟不对“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省银监局、省农信社查实的7830万元贷款,只是林耀昌涉嫌骗贷的“冰山一角”。“坟爷”林耀昌还涉嫌以“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利用他人农村户口性质、客户抵押财产、他人名誉发生扶农资金贷款数额达到数亿元。
“坟爷”林耀昌涉嫌利用“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发放高利资金,涉嫌违法骗取贷款,高利转贷。林耀昌与潭西镇政府签署了承包安福公益墓园的项目后,通过金融机构关系,有可能以墓园的项目作盈利担保,利用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名义违规借贷(陆丰农信社前台记录应可以查到)。
据了解,“坟爷”林耀昌从陆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获取巨额资金后,对外放贷2-3分利息,从高利转贷过程中赚取暴利。
举报人称,“坟爷”林耀昌名下7830万元贷款,大部分贷款涉嫌通过使用虚假资料、虚构贷款理由及项目、虚假流水账、农用地、违规土地,并将抵押物通过其个人“开办并无证经营的‘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挂交的两家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价值,以虚假的评估价值报告,成功达到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目的,甚至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为主体进行获取贷款600万元的行为。
此外,“坟爷”林耀昌以抵押贷款的4宗76200平方土地进行贷款4700万元。目前,尽管评估总价值从2250万元,按照其要求进行评估为4000万元,类似这种行为足以证明“坟爷”林耀昌为成功贷款及不偿还贷款的目的,而故意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利用虚假报告达到涉嫌骗取陆丰农信社数千万元甚至接近可能涉及三亿元贷款的违法行为。
广东省银监、省农信社、陆丰市法院相关法官被指放纵“坟爷”涉嫌骗贷。目前,对“坟爷”林耀昌欠贷逾期不还,陆丰市法院对其抵押物未能进行依法拍卖还贷一案,陆丰市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广东省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未认真处理“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和涉嫌骗贷问题。
建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政法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尾市检察院加以重视,希望陆丰市法院办案法官能够尽快依法对“坟爷”林耀昌欠贷一案的所有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还贷,对已经进行两次评估的抵押物应及时依法执行拍卖还贷,对发现“坟爷”林耀昌及其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等人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犯罪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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