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6-5 00:31 编辑
6月3日,一男子按百姓网的售车信息联系事主黄某某要求看车,双方预约在海丰城东镇海珍酒店附近见面。当日15时许,双方见面后,该男子要求试车,遂用事主的摩托车载着黄某某往城东镇安东村方向行驶,途经城东镇三环路时,该男子靠边停下摩托车,用随身携带刀具胁迫事主,抢走黄某某1部手机及1辆“泰国优客”二轮摩托车。
案发后,海丰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刑侦大队、城东派出所、网警中队联合展开侦查。在汕尾市局及陆丰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迅速锁定林某强(男,22岁,陆丰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循线追踪,民警先在陆丰市一手机店追回被抢手机1部。4日晚,经蹲守,民警在陆丰市洛洲三村将犯罪嫌疑人林某强抓获归案,并缴回被抢二轮摩托车。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强对上述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林某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加紧侦办中。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敬请广大群众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提供破案线索。如有线索,可拨打报警电话:110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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