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23时许,海丰县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海丰县城三十四米路皇室派对酒吧门口路段,两辆小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求派员处理。接报后,我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在海丰县城三十四米路皇室派对酒吧门口路段,李某辉(男,24岁,甘肃省陇南市人)驾驶黑色丰田小车与蔡某洲(男,35岁,海丰县人)驾驶的银灰色日产小车和陈某波(男,36岁,海丰县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搭载乘客黄某婵,女,40岁)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波、黄某婵受伤送院治疗、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目前,黑色丰田小车司机李某辉涉嫌酒后驾驶,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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