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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人大代表毁林立案七月未果 森林局长涉嫌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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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00: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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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上午,广东省汕尾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组织数十人和四部挖土机,非法破坏东海镇头肖村(距海面仅 4.4 公里处)50多亩防风生态林木和林地案件。为规避侦查,周镇潘聚众涉嫌二次破坏生态林案。
案件发生至今7个多月,陆丰市森林公安分局被指放纵周镇潘毁林犯罪,未依法查办。
人大代表毁林数十亩,物价评估两次未果
2015年11月19日,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进入侦查,经陆丰市物价局尽管对涉案破坏“林地面积”评估为18亩、“防风林”1600株,涉案价值1.35万元人民币,构成刑事犯罪追诉案件。
身为人大代表、村主任的周镇潘聚众强行摧毁数十亩生态防风林未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被陆丰市公安局批准立案侦查40日后,再次率众前往破坏现场销毁犯罪证据。
  1120日,陆丰市公安局依法批准,陆丰市森林公安分局对陆丰市东海镇深埔村委会(村主任周镇潘)以涉嫌非法破坏生产秩序罪(非法破坏生态林)案件立案侦查,但一直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而嫌疑人周镇潘逃避相应处理,导致案发销毁或破坏现场证据。
  知情人说,陆丰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陈某湖与嫌疑人周镇潘的妻子陈小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陆丰市公安机关立案追逃18个月未归案)是亲戚关系。
陆丰市公安局依法批准立案侦查,陆丰市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陆丰市林业局的调查报告已被陆丰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和办案人员否认、推翻后,其委托南京市鉴定中心进行重新评估鉴定,最终陆丰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依然重新委托陆丰市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重新鉴定涉案价值。
陆丰市人大代表破坏生态林,已经引起媒体关注,时间过去七个月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侦查,涉案价值已经认定为1.35万元人民币,依法应予向检察机关起诉追究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而本案,疑似陆丰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陈某某涉嫌提供保护伞,帮助犯罪嫌疑人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逍遥法外。
然而,周镇潘毁林案涉及陆丰市森林公安分局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执法侦查过程中涉嫌徇私舞弊,违反党员领导规定,陆丰市纪委、陆丰市检察院、陆丰市人大委员会依法应当及时进行监督,刑事案件不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的司法人员应以涉嫌渎职犯罪处理。
案发7个多月,森林公安没有依法办案
立案至今7个多月,陆丰森林公安分局仍未对周镇潘办理刑拘手续或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15年12月21日,在周镇潘组织社会人员进行销破坏涉案现场后,办案人员竟然要求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对被其销毁后的涉案现场进行重新评估的情况,涉嫌包庇迹象非常明显。
  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公然率众摧毁生态防风林,陆丰森林公安局没有依法查办,案件一拖再拖。
因保护伞插手干预刑事案件,组织理赔十余万元企图私了结案。以有关部门评估数据和“私了”一事可见,陆丰三部门主要领导涉嫌包庇、纵容周镇潘破坏生态林涉嫌犯罪行为迹象非常之明显。
陆丰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则涉嫌放纵周镇潘等人摧毁生态防风林的违法行为,导致周镇潘逃避司法审查。
  陆丰森林公安局个别领导涉嫌放纵犯罪,对被破坏生态林面积、林地面积和损失涉案金额操作评估偏低,以便逃避刑事责任。
  周镇潘聚众破坏生态林面积并不是10多亩,也不止50亩。根据村民测量,被故意破坏的林地、土地面积近90亩(按照破坏点计算,宽78米,长800米),被非法砍伐近5000株防风生态林树木,但按照陆丰市物价局评估仅近1600株,涉案价值近15万元仅鉴定1.35万元人民币,陆丰市物价局的评估价格是每亩850元人民币。而陆丰市东海镇开发区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普通林木为10元每株。
  森林公安局长涉嫌放纵毁林及销毁证据二次犯罪
  20151221日早上8点许,破坏生态林嫌疑人周镇潘组织社会人员重新回到40天前摧毁50多亩防风林的现场进行“清理”,破坏作案现场,毁灭犯罪证据。
陆丰森林公安局局长、办案人员在明知现场证据,已第二次被周镇潘组织人员销毁的情况下,随即推翻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物价局调查报告和鉴定报告,提出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行为,可能是消化周镇潘涉嫌破坏生态林犯罪案件。
进一步讲,是在否定陆丰地区历史以来办理破坏“林地、树林”刑事案件的定案法律依据。
  该案,案发2月及销毁现场证据物之后,森林公安局办案人员推翻侦查机关和陆丰市林业局的调查报告,以重新委托南京市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事,使人怀疑存在行贿、受贿嫌疑。
  该案20151111日发生,经陆丰市公安局依法审查,1120日批准对深埔村委会周镇潘立案侦查,但陆丰市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涉嫌提供保护伞,徇私舞弊,拒不依法抓捕涉嫌犯罪嫌疑人周镇潘,反而拖延办案,直至2015122日,迫使村民调解了事。
  1215日,经过上级依法督办,陆丰市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充当保护伞一事,随即被曝光的情况下,才对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上报陆丰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批准刑事拘留手续。
  不解的是,陆丰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要求补充侦查作案工具“挖土机司机”的证人证言之后,嫌疑人周镇潘为逃避法律制裁,有可能取得陆丰市森林公安局等领导的默许,20151221日早上8点许,公然组织人员重新回到40天前摧毁50多亩防风林的现场进行“清理”,破坏作案现场,毁灭犯罪证据。
  周镇潘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非法盗伐林木罪、非法破坏农用地罪、聚众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及时追捕归案。然而,陆丰市森林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至今不对周镇潘等人依法查办。
当地村民质疑,局长陈某湖有可能涉嫌提供周镇潘非法破坏生态林案件保护伞或涉嫌受贿。当然,有关办案人也有可能涉嫌受贿的情形,导致至今拒不依法处理该起破坏生态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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