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教师应给予补发的九个月增资何时兑现?
在今年1月10日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联合发文告知全市教师: 根据国办发[2015]3号文,从2014年10月份起执行新工资标准。我市于2015年8月完成新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并已补发2015年7月份工资差额。由于目前省关于社保并轨的实施办法尚未出台,个人应缴交的社保无法核算,因而无法核算发放2014年10月份至2015年6月期间9个月的工资差额。待社保并轨的相关实施办法出台,我局将会会同人社部门按相关政策及时核算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9个月需补缴的社保和补扣的职业年金及应补发的9个月增资剩余差额。敬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候。 就在1月14日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正式落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 时至6月份,时间已过数月,不知全市教师等待的增资部分还要等到什么时间才能兑现承诺?有没有发放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