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楼主: 傻子

[论汕尾] 必须严格依法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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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9 01: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埔陇宫 发表于 2016-7-19 00:57
我警告你,别威胁恐吓网民。

你是网民吗?土地神吧
发表于 2016-7-19 02:34:2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看问题还不够全面,互联网一些违规或擦边的发贴是客观存在的,且是否违规管理层也未必有法律专业水平予以界定,而无把握之删贴,反而引起懂法网民之反攻,甚或引起诉讼官司。或需等待《新闻法》大法之发布,方能界定之。一己之见,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6-7-19 06:38:2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脑疾治疗专家 发表于 2016-7-18 23:54
缺德无行素轻狂
寻花问柳惹孽缘
自言鳏居十五载

这位客官违背如下: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发表于 2016-7-19 06:39:4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9 01:09
现实中踩你这键盘侠,就如踩一只蚂蚁。无论学历资历能力财力非尔可项背滴 。更重要的是人品,远抛你十几 ...

这位客官违背如下: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发表于 2016-7-19 06:40: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9 01:01
这句你吠对了,最多让涩肚乖疯狂到9月9日。欢送仪式应该排场过汕中开学仪式

这位客官违背如下: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发表于 2016-7-19 06:41:5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脑疾治疗专家 发表于 2016-7-18 23:54
缺德无行素轻狂
寻花问柳惹孽缘
自言鳏居十五载

这位客官违背如下: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拘留15天!
发表于 2016-7-19 08:32:4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6-7-19 09:33:5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9 00:41
你讲谱:三脚猫,半桶水。
鸡毛当令箭。就不在这普法了,迈教精依。

这位客官违背如下: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拘留15天!
发表于 2016-7-19 09:34:1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家杰少 发表于 2016-7-19 08:32
楼主又开始犯傻了,把正义之声当成破坏,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老而不死,是为贼!

这位客官违背如下: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拘留15天!
发表于 2016-7-19 09: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7-19 02:34
看问题还不够全面,互联网一些违规或擦边的发贴是客观存在的,且是否违规管理层也未必有法律专业水平予以界 ...

说得对,楼主这类文章明眼人可看出其是在画虎浪惊山猪。国家法规和网站规则是版主和网友共同遵守的。网站让某版主长期发布抄袭文章、利用马甲自撸互顶,首先违反网站规则。近期版主又由于被人投拆而猖狂对网友禁言、删贴、封号,有错在先。据郑兄和雷兄反馈,洪某不止一次利用信息对人进行人身威胁,相信在必要的时候将此证据提交有关部门,洪某会吃不了兜着走。楼主被人当枪使,丧失最起码的是非观、正义感。
发表于 2016-7-19 09:55:0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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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9 10:05:0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6-7-19 10:06 编辑

诸多状况,尤其是叶子事件发酵以来网站的暧昧态度和导向,足以证明我的基本判断,网站决不是仅仅“养奸”的问题,而是“奸养奸”的问题,即主事人与具体操持者其实是里外狼狈,这才是“反郑小作坊”肆意扑腾的黑背景!尽管迫于正义网友的压力暂时叫停了删帖黑手,但意在制造昏乱仍是里外狼狈者的阴湿主调!此中没沾屎的网友,必须擦亮眼睛看清这一背景!像雷丶脑等正义网友,锐眼之下,苦心忠言,本可起震聋发聩之效,而里外狼狈竟继续混淆视听横加污蔑,这是悖逆天理,取亡之道也!尤其网站主事者,如果真是如平日里自表的善茬,更该猛醒告别歧途!
至于有鬼帖说什么“郑义涛问题(太)重大”,说这话该负什么性质的责任,我想再痴呆弱智之人也会心中有数!记着!
发表于 2016-7-19 10: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6-7-19 10: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比较闲,就静静看你们互慰。
发表于 2016-7-19 10:30:5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9 10:12
正如我兵叔说言,网站所托非人,是在拿浪泡戏狗。
老板这次浪泡又被涩肚乖咬掉粒佛了。
为什么市网累出 ...

平时既然拒听建议、反诬批评,老天总会安排点导火索引爆,光照黑洞以昭世人!
发表于 2016-7-19 10: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穷处 发表于 2016-7-19 01:02
天发怒,犹可恕,你作孽多端了,趁着还会说话多说几句。一个卖友求荣的无义狗,一只借刀杀人的颠狗,一只 ...

你别侮辱狗行不
发表于 2016-7-19 10: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格依法管理网站
发表于 2016-7-19 11:50:1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仁涵四海 于 2016-7-19 11:53 编辑
打鬼子 发表于 2016-7-19 06:38
这位客官违背如下: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 ...


不可乱扣帽子,脑专家此帖不违网规也不侵权。建议"打鬼子"网友补习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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