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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16-8-16 12:47 编辑
应重视“养老送终”问题
衣食住行、教育培训、“养老送终”等是当前中国突出的民生问题,随着中国人口老年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送终” 问题尤其突出,它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民生问题了,还涉及到伦理道德的社会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政府、社会和家庭的高度重视。
“养老送终”就是指子女对父母年老时的赡养和死后的殡葬。也就是在父母年纪大的时候赡养他们,当他们去世后要为他们办丧事,让他们有尊严地离开人世,有一个好的归宿。“养老送终”这个成语最早出现在明朝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中,它是民间说法,现在法律上就是指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中,都明文规定了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里面,有“百善孝为先”之说,把孝道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并且涌现出了一大批典型人物,激励后人见贤思齐。
我国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由于老年化时代提早、独生子女数量多、道德教育缺失等原因,在个别地方出现了弃老案、虐老案,确实令人心痛。“养老送终”问题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老年族”对此更为关切。“养老送终”这个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政府部门、各个家庭都应该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解决好,保持社会稳定,传扬社会正能量。
一要加强“孝亲”教育。中国是一个具有500多年文明史的国家,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传统孝道文化是一朵奇葩。在这个孝道文化的大观园里,群星汇萃,美名远扬。其中,木兰代父从军、黄香温席、沉香劈山救母等是典型的代表。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利用国家优秀传统文化,如《弟子规》、《大学》、《论语》、《孝经》和《道德经》等的宣传普及和电视讲座等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传统孝道文化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责任意识。努力培养良好家风,为解决“养老送终”问题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因为思想是行动的指南。
二要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养老问题涉及国计民生,政府比较重视,国务院于2013年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家民政部发出了《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369号),在全国范围内就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养老保障体系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切实保障养老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这是政府应该给予群众的福利,特别是要解决社会上那些贫困、孤寡老人的“养老送终”问题。养老保障体系涉及千家万户,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大好事,需要政府、社会(民间)和家庭的密切配合,把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向企业化、公益服务型转变,努力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共服务保障的新路子,科学合理地解决“养老送终”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彰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三要做好“养老送终”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当前老年化提早、独生子女多的情况下,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该“谋事在前”,提前做好解决老年群众“养老送终”问题的准备工作,避免遇到问题就束手无策的现象出现。当然,国家在推行“独生子女”政策的同时,早就应该做好构建养老保障体系的工作,不能等问题来了才慌里慌张地做计划,这样工作就被动了。作为家庭个体来说,也应该及时做好“养老送终”计划,年轻时应该好好拼搏,勤俭节约,在培养子女的同时,注意节约资金,增加资金积累,为自己的“养老送终”留点本钱,这是很关键的一步,应该消除“依赖”的思想,否则的话,等到自己步入老年时,也许就会后悔莫及了,留下人生遗憾!
四要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养老送终”问题不仅是一个民生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伦理道德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解决“养老送终”问题作为儿女责无旁贷,作为政府也应该积极作为(着力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存在的问题)。构建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来共同做好,对于在解决“养老送终”问题的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新闻媒体要大力表扬,树立学习榜样,吸引更多的善长仁翁投身到社会公益活动中来,激扬社会正能量。今年8月1日《南方日报》发表了《守护生命最后的尊严》一文,介绍了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慈光安养院为临终老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特别是介绍了该院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位义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的事迹,很是动人。国家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华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参观慈光安养院之后,亲笔题词勉励该院工作人员: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慈光安养院的经营方式和取得的成效,可以为我省和全国发展慈善事业和服务社会的实践提供可贵的借鉴经验。
“养老送终”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为它不仅是一个民生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伦理道德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黄硕炫写于8月1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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