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三颗普普通通的“利是”糖,但又不是普普通通的“利是”糖。给我这三颗糖果的人是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家,带着她的一份真挚的情感,所以表面上看是普普通通的糖果,但其意义深刻就不是普普通通的糖果了。
某一天早晨,有一个老人家来到我的店里买了一件商品,过了两天,回来跟我说感觉东西大了,自己用不了。我说,你拿回来吧,我给你换吧。再过一天,老人家把东西拿回来了。我检查一下,没有发现损坏或损伤,就问老人家要换多大的,自己挑选。老人家说可以退款吗?我说可以,如果你不要的话,我把钱退给你。老人家很高兴,说:“别的商家东西售出,顾客拿回来要退款,基本上都是不肯的,只能换。”确实,现在的一些商家,对一些商品销售出去了后,顾客拿回来要退货,都是有着各种理由不让退货的。所以有了一种不成文的买卖双方都默认的交易习惯,那就是只允许换不允许退。
老人家拿回要退换的商品之前,也曾犹豫过商家肯不肯给她退货的问题。来到我的店后我一开始也以为她想换一个小一号的尺寸的同类商品,可她跟我说要退货。我觉得退货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事情,买卖自由,退换自由。我们作为一个商家如果要一个顾客强制接受一个他自己用不了的商品的时候,将心比心,我们是那个顾客,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因为自己一时大意选错或买错了一个不合适的商品,用又用不了,丢了又可惜,送人又未必有人要,这是何等憋屈的感受?所以我一向以来都乐于接受顾客的退货,但前提是不能有损坏或损伤以及其他影响我重新销售被退回的商品的行为。这似乎也算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因为总不能用过了还退回来吧?也总不能损坏了或损伤了(不是商品本身的瑕疵)再拿退回来吧?这是一种买卖双方相互尊重和理解的简单的商业买卖默契。
有人告诉我不要轻易接受别人的退货,原因是东西卖出去后被退回来不吉利。果真如此吗?其实我总觉得这是迷信,不可信的言论。我接受了别人的退货,别人很高兴,会有一种做买卖诚实和实在的口碑被带了出去,不管你真心不真心接受退货,这种在众多卖家中讲究童叟无欺和诚信经营的口碑,是用钱无法衡量的。我要的恰恰就是这些。我可以不赚钱,但我要口碑,只要口碑好,我就不怕钱不自动来进我口袋。口碑需要真心去换取以及积累,就算我经营不善失败了,这种口碑也依然存在。
这个老人家非常高兴,但后来她改了主意了,说不退了,换一个给她吧。我叫她自己挑选,大家有说有笑,似乎并不陌生。就这样选了一个小一号的同款商品,由于价格比原来的小5元,我就退了5元还给老人家。这时候另一个顾客来店购买东西,我正在招呼那个顾客的时候,老人家从口袋里掏出了三颗“利是”糖,塞在我的手上。说:“过了年大赚!”我很欣然的收下了她的充满良好祝愿的三颗糖。我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一次馈赠,糖果谁都有,并不稀奇,但要看是在什么情况下得到那些平凡又富有意义的东西。这三颗糖是对商业经营理念的肯定,也是对良心的肯定。
我不想承继甜言蜜语哄住顾客购买的虚伪行为,我只用我自己对商业行为的理解来从事我的小买卖,所以我还会继续坚持。
该贴已经同步到 一代好贼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