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但是,在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连接公平,黄羌,平东三镇供应全汕尾地区饮用资源水质保护区的公平水库周边上,仍然有部分农场非但没有按相关规定整改,搬迁,而且还在增加建设,置群众生活饮水健康和法规不顾。
根据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饮用水地表水保护区内禁止建设项目
1.新建,扩建排放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2.设置排污口。
3.设置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仓库和废弃回收物品场,加工场。
4.设置占用河面,湖面等饮用水源水体或者直接向河面排放污染物。
5.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肥料堆积场等。
去年,就在公平水库管理局附近,亲眼目睹一次在水库区内放生大量巴西龟,上万只巴西龟,且不说这些非本土物种泛滥的侵略性多强,就说这些养殖观赏的宠物是否适合放生,最后成千上百的死在水里漂到岸边,阵阵恶臭,乌烟瘴气!
再有一次,目睹了和尚带着一群所谓的善男信女,在水库边上念经礼拜,最后还搭上管理局的巡逻船,围着水库内投放不知什么东西,远远看去,水面上散漂着大量浮物。这些放生,投放物品合适吗?当局对饮水资源水质保护区又是怎样的态度?
前两日回公平游玩,经过公平平富寮博立农场,几个大铁门紧锁,怀着一探究竟的心情抄山路进去看看。一路进去,散养的鸡群,猪棚,牛寮,鸭池,鱼塘,个个进水排污口直通水库,还有几个刚开始新挖的鱼塘。在那多逗留一会儿还遭场内人驱赶,妈的!忍不住暴粗,自己还不能在自己家乡的山水上游玩!
相关法规明令禁止在水质资源保护区周边设置养殖场,为什么明禁不改,是谁给予他们胆子?
希望引起家乡各界关注,还我们家乡优质健康水源,造福一方,人人有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