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 广东陆丰市炎龙径仔村 新村长倒卖他人土地
前言:
本家人10年前出资向隔壁村委购买——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六驿大道径仔村委1000多平方米土地,土地作用是村委可建筑居住用地。当年办理完一切手续(含购买该村委的1000多平方米土地建筑居住用地具体位置“定点证”、土地相关一切费用收据及加盖该村委公章),位于径仔村龙福路新规划小区8幢、9幢、39幢范围。
现状:2
10年多过去了,一切平安无恙。也无接到该村有任何异议的通知。
今年2017年10月份现任村委,无任何通知(告知)的情况下,准备单方将该土地收回,再重复卖给其他人士。本人现已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确权,如有涉及此土地的一切有关权利,请有关人士三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郑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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