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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聚餐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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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7: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聚餐是中国人传统的饮食习俗。无论是个人举办的婚宴寿宴、团圆宴,还是单位组织的会议、接待等大型活动都离不开聚餐。大型聚餐因同时就餐的人数多、食材加工制作数量大,食品安全风险远远高于一般餐饮服务。为确保大型聚餐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温馨提示:

(一)对于在外举办大型的聚餐单位或个人,应选择具有资质的大型餐饮单位承办。自办大型聚餐的个人,应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申报聚餐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

(二)大型聚餐举办者应与承办者明确(签订)各自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和防范食物中毒等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事项。

(三)大型聚餐承办者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承办者应特别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烹饪煮透、清洁消毒等各个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四)大型聚餐时,尽量不供应生食类和冷食类食品,如凉菜、烧卤熟食、裱花蛋糕等。并且根据我省大型聚餐发生的食物中毒原因分析表明,冷藏食品未烧熟煮透而引发的食物中毒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如制作蛋炒饭时,因未炒熟而引起沙门氏菌中毒事故占比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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