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侵占耕地做房地产开发牟利侵害村民利益的投诉
2000年左右,汕尾市海丰县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以顺盈纸品(海丰)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需要的名义,以解决当地村民就业和发展为借口,在原海丰县城东镇关东管区关后村,海丰老区关东村委会关东村征用近300亩的土地,近300亩土地中大部份是耕地,而征地部门却以征用山坡地的名义违规故意骗取和征用。
近300亩土地征用后实际上只有小部份土地用于工业建设,大部份土地则闲置,村民就业和发展问题也没有落实。现在,政府部门却将该土地的工业用途违规调整为商住用途,该用地的使用权人未经法律程序违规由:顺盈纸品(海丰)有限公司转让给了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在政府与开发商合谋征地,将前述用地做房地产开发牟利。经过测绘政府部门在当年征地的时候多占我村用地多达万多平方,严重侵害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利益,践踏法律。
综上,我们反映如下问题,恳请政府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
1.请求依法核查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经济开发区(原海丰县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在1996年3月15日,1997年1月11日,1997年2月4日,1997年2月13日与城东镇关东管区关后村签订的四份(征地协议书)的真实性。
2.请求依法处理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经济开发区(原海丰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违法征地行为。
二、情况介绍
(一)从2000年至2002年期间,海丰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以顺盈纸品(海丰)有限公司及厂房建设需要的名义,在原海丰县城东镇关东管区关后村,海丰老区关东村委会关东村共征用近300亩的土地,并已交由有关单位投入建设使用。但根据现场征地实际情况,该征地主体涉嫌存在多征地、且征地手续涉嫌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二)以广东省汕尾市海丰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为征地主体的四份(征用土地协议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该四份协议极有可能是单方制作。
鉴于上述用地面积较大,情况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国家土地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并关系到海丰县经济开发建设的合法用地和发展,投诉人特根据上述了解到的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恳请上级政府领导调查核实,为关后村民讨回耕地,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关后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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