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8-10-3 03:29 编辑
10月2日凌晨2时许,海丰县城南湖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1辆白色小车与1辆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被撞击后撞向旁边另1辆小车,2中年男子倒地不起,1女子受伤坐在一旁,而白色小车的车头也是严重撞损变形,随后救护车和交警部门赶至处置,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了急救,最终1人被盖上了白布!其余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 殡仪馆车辆和拖车相继到现场配合处理善后!现场有人痛哭不已...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愿 逝 者 安 息,生 者 坚 强 在此提醒:国庆期间路上车辆甚多 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小心开车 礼让行人 留意路口 注意会车 切莫酒驾 宁让三分勿抢一秒,严守交规,安全第一
【警情通报】关于县城南湖路段发生一宗交通事故的通报
2018年10月02日02时41分,林某(男,海城人,25岁)驾驶粤NTT150小轿车,从附城往蓝天广场方向行驶,途经南湖车站前时车辆与对向行驶左转弯准备进入南湖客运站的由蔡某(海城人,36岁)驾驶的机动载客三轮车(搭载孙某华、欧某贤、李某萍)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乘员孙某华(赤坑人,男,34岁)现场死亡,蔡某和欧某贤(海城人,男,34岁)、李某萍(海城人,女,34岁)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入院治疗的交通事故。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市区路段超速行驶的肇事司机林某采取强制措施,该事故的后续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海丰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国庆期间,车流人流陡然增加,请广大司机朋友驾驶车辆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千万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