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教育应该让人“有所畏”,教育首先要培养有敬畏之心的人。
就道德的层次和境界,我们可以把人分成四类:
最低层次的人是无所畏惧的人。无所畏惧的人“从心所欲”,不知道有规矩,不知道害怕规矩。由于对道德、法律缺乏畏惧,他们可以为了自己的欲望不顾一切,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这种人服从于欲望和兽性,是没有成“人”的人,对他人和社会都相当危险。
稍高层次的人是“有所畏”的人。这种人也追求自己的理想,致力实现自己的欲望,但在追求实现欲望时,心中会有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因为害怕法律制裁会克制自己的行为,因为害怕道德和舆论谴责有所收敛,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他们遵纪守法。这样的人至少不会危害他人和社会,可以进一步发展成为合格公民。
第三个层次是有同情心的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层次的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当自己的利益要求与他人利益有冲突的时候,他们会设身处地理解他人利益,尽自己的努力选择不伤害他人利益、兼顾他人利益,帮助他人追求和实现合理的自我利益。
第四个层次是有仁爱心、慈悲心的人。他们以他人和大众的利益为依归,为了他人快乐和幸福,可以选择放弃或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有的甚至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在上述层次中,“畏”是从兽性到养成人性、成人的基础。就“畏”的意义,孔子说:“君子怀刑,小人怀惠。”“怀刑”是怀着对刑罚的畏惧,因为畏惧刑罚,所以有所收敛、有所约束。法国哲学家保罗•里克尔认为:“经由害怕而不是经由爱,人类才进入伦理世界”。伦理本身内在地蕴含着“畏惧”的内涵,“畏”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畏”显示的是一种警示的界限和自省的智慧。“畏”使人在追求中克制,在发展中内敛。
就对“畏”的理解来说,“畏”不是对自己自由和欲望的完全禁绝,它是在充分认识人的本质力量,认识到人生的种种可能和不可能后,既自强不息,不断开掘生命的潜能,拓展生命的影响力;同时又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追求自身的安全、内心的充实与宁静。敬畏之心是自由与自律的统一。
在当下,无论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可以说大多都是“高大上”的人生目标、人生理想教育,最为基础的敬畏教育严重缺乏。由于缺乏敬畏教育,没有培养出敬畏之心,校园暴力、不遵守公民规范任性胡为、违法乱纪等现象越来越多,不仅使学生的人生蒙上阴影或走上歧途,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损失、造成损害。可以说,补上“有所畏”的教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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