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查看: 18336|回复: 1

[论汕尾] “血钱”是常事,但是要有个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10 12: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血钱”一词在我们海丰话中是形容一个人贪得无厌,富有小人嘴脸和极度猥琐令人厌恶之极。用我们母语海丰话来说,这样的“血钱”的人就是一种“爱钱爱卖够”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血钱”是很多人的本性,司空见惯,但是“血钱”的行为也应当有个度。“血钱”没有节制,脱离道德伦常的钱,“血”得太过分了就关无耻之徒本性的事了,这是会被千夫所指的!
有一间店铺由于经营问题需要转让,本来这是经营者和承租者之间的事,然而经营者与店铺所有者说明他有意转让经营权给他人,店铺所有者说:“店铺可以转让,但是你转让多少钱,必须给我一半。”言下之意就是:这家店铺经营者与有意承租的新租客之间商议转让经营权的事,如果成交四万元,店铺经营者必须抽出两万元给店铺所有者。这到底是什么理由?这又是哪门子商业道德和经商风俗?难道是汕尾特色?岂有此理!
首先,店铺所有者强行索要一半转让费的行为在很多人眼里是极度龌龊的!这是转让经营权的费用而不是给店铺所有者的奠银钱,他也有脸皮索要?其次,这样的“血钱”本质是万分恶心的!不仅仅智商有问题而且基因都变异了,有这样“血钱”的主就有这样龌龊的家族!这样“血钱”之惊天骇俗之举,印证了某些人品质低劣,全家老少不知廉耻!经营者手中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店铺所有者有“鸡巴能为”(海丰话)倒是自己去经商赚钱啦!靠一家店铺剥削劳动人民,简直就是厚颜无耻,卑鄙下流!一味想着不劳而获,懒惰且贪婪!这样的人为社会做过什么贡献了?如果有贡献也仅仅是贡献大便当肥料罢了,因为这样没品之厮除了制造大便之外,什么都不会。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人渣一本性了!
有一个“血钱”之徒,在合同上做手脚,与经营者商议租金为八千元,但是在合同上写八千五百元。这数字在双方商议租赁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多个心眼留意,于是交了上半年租金四万八千元,等到下半年收租金的时候,店铺所有者拿着合同,说原本约定的租金是八千五百元,所以下半年要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并且要求经营者补上半年每月少付的五百元,一共三千元。这也怪经营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留意,算自己活该吧。认栽了!然而电费和水费的问题更显店铺所有者的下作与无耻!家庭用电费七毛五一度,商业用电历来都有部分店铺所有者加收电费。如果这样算是常态的话那么每度电收用户1.5元甚至两元就太变态了!另外关于水费的问题也是如此,一度按两度的金额来收,这是如何“血钱”?人间渣人所为!肮脏恶臭!拿了这些钱之后,全家老少用起来要长命百岁才好。
“血钱”之人我们见得太多了,上诉的“血钱”败类真可谓是人间极品,在“血钱”的事业上登峰造极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血钱”之行为在汕尾某些杂种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做得一个比一个脑残和白痴!这样的贱人前世是穷死的乞丐呢还是今生就是专做小人而生?“血钱”之徒爱钱,有本事倒是自己去赚呀?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饭桶一只,却什么都不会。使用各种各样的做作之阴招而想方设法把别人辛勤劳动所得的财富占为己有,这是谋财的土匪行为也是抢劫的强盗做派!难道他们祖宗十八代都是这样的货色?从他们的作为来看,完全可以肯定,所谓“有那样的种就有那样的卵,有那样的卵就放不断”,说的就是此等“血钱”之徒的特性是从他们的祖先传承下来的,可以追溯到此厮祖先的那只猴!
“血钱”是常事,海城汕尾都有!“血钱”要有个度,这倒不是所有“血钱”之徒都有的,所以做人还得留一张纱布来掩盖自己龌龊的本质,所以建议“血钱”真的应当掌握一下度的问题。汕尾人不是很喜欢拜神的吗?“血钱”之徒是否应当为自己和家人积点阴德呢?


楼主热帖
[三唯论点] 知道为什么人们会把垃圾丢在街头巷尾呢?
[三唯论点] 恶习已入骨髓再也无法治理了吗
[三唯论点] 终于凭实力把生意干塌了
[三唯论点] 我想起了“圩日”赶集“投圩”
[休闲生活] 提灯定损,那该死的本地身份的傲慢
[三唯论点] 诚信是职业的基石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0 15:04:2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肮脏的灵魂,龌龊的思想,下流的行为,卑鄙的做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