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陆丰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2020年3月,陆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自“禁火令”和“暂停祭扫活动通告”发布以来,碣石镇大多数群众都能自觉遵守,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简约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但是,仍有个别群众对此置若罔闻、顶风作案。对此,碣石镇党委、政府和辖区公安派出所重拳出击、依法惩处,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案情回顾 据碣石镇人民政府消息:4月3日11时许,碣石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巡查时,在新布村委会赤坎村发现有人员违反禁火令和暂停祭扫活动通告要求,携带香烛和“纸钱”进行扫墓,并已点燃香烛和燃烧“纸钱”。对此,工作人员将其移交碣北派出所处理。
经询问,嫌疑人陈某映(女,42岁,陆丰碣石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已对其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章法有度 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醒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和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已三令五申强调暂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碣石镇政府强调:清明节前后,碣石镇除在各执勤卡口收缴一切火种外,还将出动多批次工作人员和无人机进行不间断巡查;对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或拒不执行疫情管控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并面向社会予以公开曝光!
来源:卫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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