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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凌晨3时许,指挥中心110接群众范某月报警称,其在河口镇高潭村委被人殴打。接报后,河口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该所民警发现报警人范某月全身酒气并有谎报警情的嫌疑,遂现场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范某月(男,29岁,河口镇人)对其于当天凌晨3时许酒后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被人殴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谎报警情、案情属于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甚至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对于恶意骚扰110、报假警、阻碍民警执法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陆河 |